阿布列林教育年轻人要像焦裕禄那样做事做人。(图片由本人提供)
天山网讯(记者范国斌报道)他生活在新疆哈密,他是一位普通的大叔,他是肩扛正义的铁案法官,他是2016“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他就是阿布列林·阿不列孜。
阿布列林·阿不列孜是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退休干部。在法院工作期间,他坚持依法公正廉洁办案,维护民族团结,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曾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一等功。
“我在检察院、法院工作了31年,办理了近千件案件,没发生过一次改判、发回重审、提起再审。”阿布列林6月18日在电话中缓缓诉说。
2005年,阿布列林·阿不列孜审理了一起杀人案件。
“当时案件的被告家属是我的老友,当他们得知我是案件的审判员时,他们就发动各种关系,打感情牌,希望我在审判中能够网开一面。”阿布列林告诉记者。可是,不管谁来,阿布列林只有一句话:没有任何可能。
“第一,他是累犯。第二,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理应被判处死刑。我不能有任何偏袒,我是一名法官,我按照法律规定办案。”阿布列林简短的回答,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最终,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公平正义的根基更加牢固。
在31年的时间里,阿布列林心中一直有个偶像-—焦裕禄。像焦裕禄那样做一名合格党员,是他一生的追求。
“1966年,我读高一的时候看到一篇文章《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读完后,我感到很震撼,和父亲交谈时,父亲告诉我,焦裕禄是个好书记,是所有党员干部的榜样,应该像他那样做人当官。”阿布列林告诉记者,从那以后像焦裕禄那样做人做事便在他的心中萌发。
1968年,高三毕业的阿布列林和同学乘火车来到了兰考,找到焦裕禄的家,和焦裕禄的家人照了一张合影。从兰考回来,阿布列林把这张合影恭恭敬敬地挂在客厅最醒目的位置。
以焦裕禄为榜样——阿布列林这样想,也是这样做。从2010年底退休至今,阿布列林的生活一直很忙碌。
近3年来,阿布列林都在担任法治宣讲员,开始了义务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他已在新疆干部学院、哈密市委党校、哈密技术学院,以及机关、学校、企业、农村作法治宣讲20多场,授课4000余人。
“在我的心中,与焦裕禄的合影时时刻刻提醒我,要像焦裕禄那样做人做事,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阿布列林说。
阿布列林(最后一排右一)和焦裕禄家人合影。(摄于1968年 由本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