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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要报告备案

平凉: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要报告备案
2018年05月09日 07:31 甘肃廉政网
原标题:平凉: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要报告备案

近日,平凉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情况报告备案办法。

办法明确了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纪检监察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或便利,非因履职需要、超越职责权限、违反工作程序,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的9种情形。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人员遇有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情况时,应坚决予以拒绝,并全面、如实填写《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情况报告备案表》,做到全程记实,有据可查。

办法提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每季度对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情况在一定范围通报,对发现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制止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此外,办法还规定对打听过问干预执纪监督监察案件工作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报告而未及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同违反工作纪律,视情节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岗位或职务调整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 薛红艳 编辑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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