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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领导已被执行死刑 多个老下属又接连出问题

省部级领导已被执行死刑 多个老下属又接连出问题
2018年10月31日 19:22 新京报

  原标题:省部级领导已被执行死刑,多个老下属又接连出问题

  内蒙古纪委监委10月30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此前一天,10月29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宝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也就是说,两天之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系统接连有两名重要岗位官员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两人都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原厅长赵黎平的老部下。

  赵黎平是建国以来,首个亲手杀人、被执行死刑的省部级官员。2016年11月11日上午,赵黎平因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时,法院曾发布消息:赵黎平持枪杀死被害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非法持有枪支2支、子弹49发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其非法存放雷管91枚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2017年5月26日上午,赵黎平被执行死刑。

  公开简历显示,赵黎平1990年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1994年任副厅长,2005年至2012年任厅长。

  赵黎平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的1994年,10月30日被宣布调查的孟建伟进任乌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此后,孟建伟先后担任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等职。2010年,孟建伟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任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成为赵黎平的副手,两人共事了两年。

  去年底,孟建伟退休,10个月后被宣布调查。

  10月29日被宣布调查的杜宝君,也是于1990年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只比赵黎平晚了一个月。两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共事了近19年。

  还是在赵黎平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的1994年,杜宝君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五处警犬训导科副科长,此后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警犬科科长,经侦总队主任科员,邪教犯罪防范侦察总队一支队科长、副总队长等职。

  2009年,杜宝君调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成为孟建伟的副手。两年后即2011年,调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除了孟建伟和杜宝君,此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系统还有两名地市公安局长落马: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鄂尔多斯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会师。

  冯志明曾经主办呼格案。

  199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一毛纺厂家属区的公厕内,一名女子被强奸杀害。一名叫呼格吉勒图的18岁青年被认定为此案的凶犯,随后被枪决。2005年,另一名叫赵志红的人主动坦白凶案是其所为。

  呼格案案发时,冯志明时任新城区公安局副局长,是呼格案的主要“侦破”领导人。2014年12月17日,因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被内蒙古检察机关批捕,成为第一个被调查的“呼格案”责任人。

  2016年10月,冯志明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王会师于2004年至2013年间,担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长。此前,他曾于1996年至2004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任职,担任过刑侦处副处长、刑警总队总队长。彼时,赵黎平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王会师是其下属。

  2016年8月,王会师因犯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孟建伟简历

  1969.10—1971.05,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沙金胡套海公社通讯员;

  1971.05—1976.03,解放军5108部队64分队战士;

  1976.03—1977.07,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农机厂工人;

  1977.07—1981.07,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干部;

  1981.07—1986.0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海渤湾中队副指导员;

  1986.05—1988.01,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副队长;

  1988.01—1991.0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队长;

  1991.02—1994.07,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劳教所所长;

  1994.07—1998.0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8.05—2003.06,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

  2003.06--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局长;

  2007.12—2010.09,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2010.09—2013.0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2013.01—2015.0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自治区政协委员;

  2015.01-2017.12,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

  2017.12,退休

  杜宝君简历

  1979.07-1981.10 哲盟科左后旗一中教师;

  1981.10-1983.02 内蒙古边防总队战士;

  1983.02-1983.09 武警呼和浩特警犬基地战士;

  1983.09-1984.07 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学员;

  1984.07-1990.03 武警内蒙古警犬基地辅导员、教员、区队长;

  1990.03-1990.09 转业待分配;

  1990.09-1994.08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

  1994.08-1997.03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五处警犬训导科副科长;(1994.12-1996.0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1997.03-2000.09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警犬科科长;

  2000.09-2002.0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主任科员;

  2002.02-2006.0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邪教犯罪防范侦察总队一支队科长;

  2006.01-2009.0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邪教犯罪防范侦察总队副总队长(2007.10挂职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2009.01-2010.01 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10.01-2011.12 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正处级);

  2011.12-至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撰稿/王姝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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