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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项整治私车公养 半年曝光22起“车轮腐败”

北京专项整治私车公养 半年曝光22起“车轮腐败”
2019年08月06日 17:24 新京报

  原标题:北京专项整治“私车公养”,半年曝光22起“车轮腐败”

  花式“车轮腐败”:瞒报公车、违规借车、发洗车补助……

  8月1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召开市管企业“私车公养”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共47人参会。

  根据部署,这次“私车公养”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和制度层面的问题,重点检查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到位,主管部门是否履行日常监管责任。二是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在查处“私车公养”问题的同时,重点关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车补等问题。

  私车公养、公车私用,都是车轮上的腐败。北京市为什么要专项整治车轮上的腐败?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作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内容之一,今年前6个月,北京市共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34人,在八项问题中排第二名。

  其中,6月份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人数在八类问题中排第一,达11人,占八项问题总查处人数31人的三分之一以上,排第二和第三位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违规公款吃喝”分别为7人、5人。

  为了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北京市在查处相关问题的同时,也多次通报相关案例。新京报记者梳理北京市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上半年发布的曝光通报,发现北京市及各区纪委监委发布的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通报多数涉及公车问题,一共有19次,涉及22个案例,共处分干部20余人。

  在通报的案例中,有4起是典型的“私车公养”,另外18个公车违规配备使用问题案例也并不完全一致,有开公车到外地办事的,有瞒报公车逃避监管的,也有违规借用别的单位车辆的、向私车发洗车补贴的……

  四名干部“私车公养”被通报处分

  上半年,北京有4名干部因私用公务加油卡等问题被通报,其中3人的问题被中央、北京市或区级纪检监察部门两次曝光。

  一、北京博达兴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梁文杰私用公务加油卡、公车私用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梁文杰多次使用某高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务加油卡给个人车辆加油、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发生ETC通行费、加油费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梁文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平谷区山东庄镇政府副处级干部曹立合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6月,曹立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自家车加油9次,加油款共计2454.70元。曹立合于2018年7月将2454.70元违纪款上交。曹立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昌平区十三陵镇文化服务中心职员王金龙公务加油卡私用问题。2018年8月2日,王金龙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注92号汽油,共计43.19升、318.74元。王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加油费用已追缴。

  四、北京市潞运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中心存在私用公务车辆清洁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该公司负责人向使用私家车办理公务的人员发放2013年至2015年车辆清洗补助,共计人民币64900元。2019年5月,通州区纪委决定,给予该中心时任负责人李扬党内警告处分。

  18个公车违规配备使用案例曝光

  ——“花式”公车私用曝光案例

  一、瞒报单位公务用车

  2017年3月至4月,北京谷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个人手中租赁一辆轿车、租用个人牌照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司公务用车使用,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丛巨龙未向平谷区国资委上报该两辆公务用车。此外,丛巨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平谷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丛巨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违规向业务往来单位借车

  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贾志海在任密云区新城子镇党委书记期间,私自向该镇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北京名副实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借用一辆帕萨特牌轿车,作为其本人公务用车。借用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新城子镇政府支出。2018年12月,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贾志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公车私用,对抗审查

  2018年10月2日、5日,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潞城所党支部原书记、原所长徐宝成驾驶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潞城所公车,办理购物、访友等个人事项。在组织审查过程中,徐宝成为掩盖其公车私用的事实,出具虚假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并要求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副所长于兆海出具虚假派车单和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徐宝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记过处分。于兆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酒后驾驶公车曝光案例

  今年以来,北京市区纪委监委曾两次通报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违纪违法问题,共曝光7个案例,涉及副局级干部、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等。

  一、2019年1月10日晚,首创集团原副总经理谢德春应邀参加私人聚餐,餐后,谢德春独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回家,途中因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谢德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2018年4月24日晚,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京津冀协同发展综合处原处长吕永忠应朋友邀请就餐并饮酒后,自行驾车回家。22时许,吕永忠因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被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此外,吕永忠所驾车辆为北京都安同信汽车租赁公司车辆,自2011年11月取得该车至2018年4月24日醉酒驾车事发,吕永忠一直借用该车辆。吕永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2016年11月20日晚,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月坛执法队原队员侯杰与执法队队员张敬林值班巡查期间,擅自脱岗,违规驾驶公务执法车外出用餐饮酒,酒后驾车与社会车辆发生剐蹭事故,被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侯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敬林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时任月坛执法队副队长李辉作为带班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2018年2月8日中午,北京市煤气工程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工程管理员郭嘉与相关人员用餐并饮酒,当晚酒后驾驶单位公务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郭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2019年2月22日23时许,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景观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玉岩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玉岩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4.0mg/100ml。2019年3月21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玉岩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6月,大兴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玉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六、2019年3月5日20时许,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员焦志伟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焦志伟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0.4mg/100ml。2019年4月2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焦志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6月,大兴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焦志伟开除公职处分。

  七、2019年3月5日23时许,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教委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成人学校校长赵洪彬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赵洪彬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92.9mg/100ml。2019年4月2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赵洪彬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19年6月,大兴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赵洪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其他公车私用曝光案例

  一、通州区张家湾镇张湾镇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占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国庆假期内,马占军私自驾驶公务用车赴外省办理个人事项。2019年3月,张家湾镇党委决定,给予马占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北京地杰机扫保洁服务中心副经理柳杰公车私用问题。柳杰于2018年2月12日,私自安排本单位司机使用单位公务用车送其回家。当车辆行驶至朝阳区东四十条桥附近时,柳杰同志得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到该单位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为逃避公车使用检查,遂指使司机从东四十条桥改道向菜户营桥工作点位行驶。经进一步核查,柳杰多次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特别是在“十九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5月,西城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柳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昌平区沙河镇南一村联防队队长李洪光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9月5日,李洪光使用村集体车辆办理个人事务。李洪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北京崇远万家邻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沈平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沈平先后6次使用公司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项,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沈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丰台区地方税务局长辛店税务所主任科员殷立东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殷立东在担任右安门税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多次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参加聚会、回老家等。殷立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房山区大石窝镇环境办负责人马金龙公车私用、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17年10月22日,李某向马金龙借环境办公务用车去河北省霸州市,并邀请马金龙一同前往,马金龙未请示主管领导,私自让李某去环境办取走车钥匙。2017年12月23日,李某驾驶该公务车从大石窝镇到良乡接马金龙后,马金龙驾驶该公务用车前往霸州,当晚住在霸州,于次日返回。在霸州期间,马金龙在中午和晚上违规接受了李某公司驻霸州项目部人员的宴请。马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产生的油费已上交镇财务科。

  七、密云区档案局原党组书记李桂兰公车私用问题。2011年10月至2016年4月,时任密云区档案局党组书记李桂兰,长期安排司机驾驶单位公车,办理就医、探亲等私人事务。李桂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昌平沙河粮食收储库党支部委员、副主任艾朝东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5日,艾朝东擅自使用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艾朝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用车费用已追缴。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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