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刑事部分未审结 上犹上访者之死行政案件“中止诉讼”
新京报讯(记者卢通)新京报此前报道的江西上犹上访者陈裕咸之死行政诉讼案有了新进展。今日(11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陈裕咸家属处获悉,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9日做出行政裁定,中止陈裕咸家属对上犹县政府的行政诉讼。
2018年11月14日,新京报刊发《上访者陈裕咸之死》、《截访公司的“火热生意”》两篇调查报道。报道称,2017年6月初,江西省上犹县63岁的陈裕咸因伪劣种子案进京上访,其间在北京丰台、大兴多辆车内遭截访人员拘禁殴打,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陈裕咸符合他人用钝性外力反复多次作用于头颈部、躯干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陈裕咸长子陈维树提供的一份视频资料显示,事发当天,时任上犹县信访局长赖学文开价2.5万元,让牛力等截访人员将陈裕咸送回上犹。后截访公司包括负责人牛力在内的12名主要嫌疑人被警方控制。
2018年10月14日,陈裕咸家属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行政诉讼起诉状》,向上犹县政府索赔497万余元。2018年11月7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立案。
2018年12月5日,上犹县政府就陈维树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向赣州中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状称陈裕咸死亡系牛力等人个人违法行为所致,与上犹县人民政府无关,上犹县人民政府不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2019年4月2日,陈裕咸行政诉讼案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犹县政府称,陈裕咸死亡系牛力等人个人违法行为所致,与上犹县政府无关,但考虑本案实际,可给予陈裕咸家属适当的补偿。庭审中,上犹县政府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陈裕咸家属未予表态。
陈裕咸长子陈维树向记者出示的赣州中院行政裁定书显示,该院在审理陈裕咸家属诉上犹县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中,因与本案相关的刑事案件尚未审结,而本案的审判涉及的相关问题,须以该刑事案件的裁判为依据,因此“本案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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