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衢州2月17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严晨)今天下午,浙江省龙游县法院经过审理,对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辱骂并随意殴打检疫卡口执勤人员的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月11日,该县小南海镇某村村民王某某明知当前是疫情非常时期,按照有关倡议最好不要串门,但是他非要请朋友到家中吃饭。该村的检疫卡口执勤人员劝阻无果,因王某某的朋友是县内人员且未去过重点疫区,于是就按照手续让他朋友进入王家。但王某某一直“记挂在心”,在当天下午3点送朋友出村时,看着检疫卡口的执勤人员,便心生不满,借着“酒疯”辱骂并拿起旁边的凳子殴打多名执勤人员。当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取保候审。
2月12日,龙游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活动,在了解案情后,检察官认为,王某某辱骂并拿起凳子殴打多名人员,且经过鉴定,有2名值勤人员受了轻微伤,他的行为在社会上影响恶劣,应从严从快依法处理。
2月14日下午4点30分,该案移送至龙游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晚,检察官迅速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于次日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进行讯问。
2月16日上午,龙游县检察院在全面审查了事实和证据后,认为该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王某某作出逮捕决定。就在当天,检察官依法询问了被害人,并提审了王某某,对他释法说理。在律师视频连线见证下,王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鉴于王某某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该院依法对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议。
同日下午,该院依法对王某某提起公诉,建议法院采用速裁程序快速审理,并通过“政法一体化”系统将该案的电子卷宗、法律文书从网上推送至法院。
2月17日,王某某寻衅滋事案通过远程视频庭审,法院当庭宣判,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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