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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一次性调解两起案件

桂平法院:一次性调解两起案件
2020年03月27日 09:58 广西法院网
原标题:桂平法院:一次性调解两起案件

2020年以来,贺州市平桂区法院深入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3月26日,该院一次性调解两起案件,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

高效解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速加档”

3月26日,平桂法院顺利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官通过电话沟通预约调解,前期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参加调解即达成协议,实现一次性解决纠纷,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提速加档”。

“多谢法官了,通过调解让我收回货款,使我们公司能够继续正常的生产经营。”贺州某混凝土公司代理人说道。

2018年7月,原告贺州某混凝土公司供应被告贺州某旅游公司混凝土,并签订了《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了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数量、单价、运输费、泵送费、合价等,签订合同后,原告按照约定从2018年7月25日向被告供货至2018年12月28日止,之后双方不再有货物交易。原告与被告交易的混凝土货款共计为1186736元,被告已支付的货款为531500元,尚欠原告货款655236元未支付。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促货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月23日,平桂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被告未出席庭审,无法开展调解工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早日帮助双方复工复产,法官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原告、被告取得联系,建议双方进行庭后调解,商量一个折中方案,共抗疫情复工复产,并向其释法明理,最终原告和被告同意见面调解。

当天下午,原、被告方在审判庭见面,在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贺州市某旅游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4月20日、4月30日分三期支付原告广西贺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该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你行动不便,我们上门服务  望高法庭一次性解决遗产纠纷

苏某的父亲苏大某于2020年3月19日因病去世,原告苏某在收拾遗物时发现父亲留下一笔银行存款,后来对于这笔遗产,苏某与其母亲钟某因遗产继承发生了争执,苏某遂将其母亲钟某诉至法庭。

3月26日上午,原告苏某起诉材料送到望高法庭后,主办法官钟丹通过原告得知,被告钟某已有八十九岁高龄,因身体原因已卧病在床多年,并且只有原告一个孩子,法官决定亲自到一趟被告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

下午,主办法官和书记员一起前往被告钟某的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开导后,被告钟某说道,自己并不是非得和苏某争这笔遗产,只是因为自己已经卧病在床多年,担心原告拿了这笔遗产以后就再也不理自己了,原告得知被告的心结以后明确表示,自己只剩下这位老母亲了,是绝对不会不理的。随后双方就该笔遗产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就此化解。

平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遵循一站式纠纷解决理念,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化解难题,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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