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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阳光监督员受聘上岗 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普洱:阳光监督员受聘上岗 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2020年11月24日 18:27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普洱:阳光监督员受聘上岗 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受聘阳光监督员,既是社会荣誉,更是政治责任。”“非常荣幸我能够成为阳光监督员,我将依法依纪依规,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积极学习,做好阳光监督。”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举办首届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座谈会暨聘任仪式。21名阳光监督员受聘上岗,重点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形象等情况进行监督。这是普洱市强化干部自我监督管理,用活专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联合联动、协调贯通的干部监督“1+1+N”机制的又一具体举措。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今年8月,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旨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11月初,市纪委监委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老干部、专家学者、街道社区干部、政法系统等党政部门中择优选聘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

  阳光监督员任期3年,与内部监督互为补充,聚焦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阳光监督员充分利用自身便利条件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进行全面监督,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委有关调研活动、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工作座谈、列席有关会议等,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及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参会领导为阳光监督员颁发聘书。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传达了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介绍了阳光监督员的工作内容、监督对象、选聘解聘程序、职责义务、监督方式及履职保障等情况。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查’‘听’‘谈’‘评’等方式全方位了解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才能更好地进行监督。”阳光监督员、老干部李佳毅表示。

  “今后我将努力做到加强学习能监督、实事求是会监督、讲究方法善监督、公正廉明敢监督。”阳光监督员、市委党校教师杨文冲满怀信心地讲道。

  “要发挥一名基层社区工作者的作用,切实履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职责。”阳光监督员、思茅区南屏镇倒生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亚玲诚恳真挚地说道。

  座谈会后,阳光监督员受邀参观了市纪委监委党员活动室、数字图书馆、谈话室、信访室,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情况、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及信访举报工作流程等作了深入了解。(陈云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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