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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中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梧州中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2020年12月01日 17:43 广西法院网

  原标题:梧州中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11月29日上午,梧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梧州中院顺利召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伍子练,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梧州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吴丽丽出席会议并致辞。梧州市两级法院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梧州市财政局等20个单位参加会议。

  

  梧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梧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理事推荐和选举办法》等重要章程文件,选举产生了梧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副会长、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人员。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事务部主任潘健华当选为梧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任会长。

  

  吴丽丽指出,梧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效搭建了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破产管理人与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直接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标志着梧州市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道路。吴丽丽表示,司法行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与法院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大力促进梧州市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新发展,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伍子练对梧州市破产人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梧州市营商环境的全局和高度,对标营商环境的要求,尤其是在压缩办理破产用时、降低办理破产费用等方面,不断提高办理破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要积极实施“走出去”计划,强化对外交流,加强与其他市管理人协会的联系,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充分吸收借鉴别人的经验做法,努力建设成一流的破产管理人协会。三是要探索完善行业监督和评价机制,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和完善行业工作规范,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有效实现破产管理人之间以及破产管理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监督、指导会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伍子练表示,梧州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业务指导的作用,强化对各管理人、协会成员的业务指导培训,为梧州市培养一批破产管理业务人才,进一步提升管理人的履职能力,携手推动梧州破产审判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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