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大代表韩德云:应清理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
“电子警察”的设置若以惩罚为出发点
就本末倒置了
2021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带来的《关于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提高交通公正执法水平的建议》和《关于地方控烟立法应强调适度理性原则的建议》两个建议中,执法过程中的尺度和监管问题成为核心,而政策层面如何规避不法执法,坚持适度理性是他的建议重点。
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韩德云对当下部分地区以罚款为目的进行电子抓拍,滥设滥用“电子警察”的现象表示担忧,他建议应从国家层面统一管理规范使用“电子警察”,限制地方交管部门利用“电子警察”获得罚款收入的行政执法权空间。
此外,针对当下控烟立法问题,韩德云认为,控烟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应该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在地方控烟立法层面,应体现适度、理性,而非一刀切地进行控烟工作。
清理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
中国新闻周刊:为什么会有滥设滥用“电子警察”的现象?
韩德云:本来这是一个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公正性的措施,现在却变成一个有部门利益驱动、让民众深感不适的手段。
有些地方,装这么多电子抓拍设备,哪来的这么多预算,很多都是交管部门和一些公司合作的,就和有些医院和医疗器件商合作是一个道理。“电子警察”的滥用体现的是部门利益的驱动,已经超越了对人们安全的保障需求。
设置“电子警察”的初衷是防范和减少人们的交通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如果一个地方违章的人比较多,会分析是因为标识标线设置不清楚,还是道路规划建设不合理,然后收集数据,去改正它,现在“电子警察”的设置使用是以惩罚为出发点,就本末倒置了。
中国新闻周刊:关于“电子警察”的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韩德云:对“电子警察”在什么路段应该设置、设置多少、由谁核准、多久进行准确度检验,包括使用规范标准和程序问题,国家和行政主管机构从未作出立法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这导致了各地在使用“电子警察”的过程中,以法律效力层次很低的文件为依据行事,并带来以罚代管,罚款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等滋生腐败问题。
中国新闻周刊:一年能罚多少钱?
韩德云:据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在3000亿元左右,平均每车罚款逾千元。网民反映在“电子警察”密集的地区,如北京京新高速箭亭桥北进京方向,产生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一个月内高达40790起,平均每天1359起。
中国新闻周刊:对此你有什么建议?
韩德云:一是公交管理部门应该从国家统一管理层面,规范各地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限制地方交管部门利用“电子警察”获得罚款收入的行政执法权空间;二是严格规范“电子警察”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的程序,防止滥用;三是应以结果为导向判定违法行为,提高接受投诉纠正不当判罚的比例。
法律及行政法规赋予交管部门交通执法权的目的是保护民众的公共利益,建立更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滥用“电子警察”的行为不仅让行政执法行为缺乏基本的合理性,更带来对公民个人自由和财产的过度侵害。
地方控烟立法应强调适度理性原则
中国新闻周刊:为什么提这个建议?
韩德云:现在国内有的地区在控烟立法这方面就是一刀切,但是适度理性的空间有利于平衡吸烟者的自由权和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益。健康权是一个人的自主权,以什么方式去求得健康的权利是更重要的个人权利,不是说某种生活方式对你健康,社会就得逼你一定要这样去做。个人权利行使需要公权来平衡,但公权需要给予个人自我平衡的空间,尤其在涉及到健康权方面。
另外,发展权和生存权同样重要,对于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来讲,经济发展是很重要的生存问题。烟草工业对社会经济的拉动是不可忽视的,要考虑到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严重不平衡。
中国新闻周刊:这和地区立法的差别有关系?
韩德云:有。经济条件好、财政收入好的地区,(控烟)标准可以做高一点,你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但是中西部,尤其是西部的大部分地区,保持适度的合理性更重要。
从发展的阶段性来讲,要看到我们自身发展经济的阶段性,脱离阶段性做事的话,会产生问题。公共场所控烟不等于禁烟,现在一些东部地区参照发达国家的标准,建筑物有盖的地方都不能吸烟,限制公共区域的吸烟范围。我觉得应该更科学明确地限制吸烟场所范围,并且按照更高要求设置吸烟区,但不宜一刀切地在所有地方简单采取禁止吸烟的方式。
中国新闻周刊:针对这个问题你的建议是什么?
韩德云:一是回到适度理性控烟的轨道上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使用范围设定措施。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入手,考虑地方发展和市场需求等客观情况,在立法过程中达到适度理性的平衡;二是地方控烟立法应当重视执行力,科学划定吸烟场所范围并合理要求设置吸烟区,在技术层面上保障公共环境下非吸烟者的身体健康权,从人权平等保护角度保障吸烟者的选择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