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河北迁安居民在网上发帖称,为“防止居民私自外出”,当地要求居民上交钥匙,由志愿者在外面把门锁上;不同意的,当地“免费帮忙打孔上锁,安装铁丝上锁”。从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居民家门上不仅贴了封条,还在墙上打钉,用铁丝把门把手缠起上锁,甚至在门外地面钉上铁棍,一开门就能碰着。
岛叔挺纳闷:至于这么搞吗?这是防病毒还是防贼?是保护人还是折腾人?
要求居民配合疫情防控,没毛病。但用什么措施让大家配合防控?还是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具体施策。追求实效没问题,但过程得科学、合理、合法。一个地区出现了疫情,某一栋楼有确诊或者密接,让同楼住户居家,绝大多数人都能配合。可用反锁、铁丝锁门这类粗暴方式,万一不慎发生火灾甚至出现意外咋办?
疫情反反复复两年多,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措施,各地各部门都有了一些应对经验。即便本辖区内没发生过疫情,其他地区的好经验也可以借鉴。像铁门焊死、木门封上、铁链锁门等情况,早在2020年初就曾发生过,也被批评过,怎么现在还犯?
4月27日深夜,河北迁安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发布通报,称当地个别社区“工作方法简单偏激”,正在核查、整改,准备用“小门神”报警器等技术手段“替代硬隔离措施”。及时纠错是对的,但不能总是等到舆情发酵后才“迫于压力”反思或被动纠错。需要群众配合的事情,得下绣花功夫,而不是图省事蛮干。
疫情是突发卫生事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权根据法律采取必要防控措施,比如对患者或疑似患者依法采取隔离措施,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视情况停工、停业、停课,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等。但应急、突发状态不等于什么都可以干,尤其是那些简单粗暴、有违常理、于法无据、法无授权的事更不能干。
这方面不是没有前车之鉴。一些地方出现过“上门掀麻将桌”“XX籍厕位”“租户不得进小区”“恶意返乡”等奇葩乱象,老百姓深恶痛绝。
为啥?因为目的合理不等于手段合理。追求好的结果很重要,但过程同样重要。打个比方,一桩恶性案件发生后,抓获嫌疑人、给予合法判决、还受害人以公道很重要,侦办审理案件过程中不能刑讯逼供、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也同样重要。过程非正义一定会损害结果正义。
早在2020年2月中央就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也曾表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须“主体适格、措施适度”——
所谓“主体适格”,就是防控措施只能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设卡拦截、断路堵路、阻断交通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所谓“措施适度”,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打赢疫情防控战靠什么?靠坚强领导和正确决策,靠医学手段和科学应对,还得靠人民群众的配合。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之前我们打赢的每一场局地歼灭战、攻坚战,都是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结果。人民群众若不配合,不可能取得这样的胜利。
“硬核”不是胡来。相关工作措施不仅要考虑实施方便,更要考虑群众感受。工作简单化、粗暴加码,实施起来看似“省事”,其实却在“惹事”:既阻碍全国一盘棋、对经济社会运行造成负面影响,也让群众反感、引发反弹,给工作造成更大被动。追求“万无一失”,更要警惕“一失万无”。
文/明日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