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1种情形学生伤害学校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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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7:07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10月30日电(记者郑良)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了《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此条例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条例还列举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11种情形,包括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用具、生活设施、食品、药品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使用标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