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高中统招生学费拟上涨 听证会或月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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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56 东北新闻网 | |
听证会有望在本月底召开专家认为学费新标准可能在1500元/人/学期左右 我省高中统招生每学期的学费新标准最晚将在下月揭晓。昨日,记者从辽宁省物价局获悉,我省高中教育收费听证会有望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召开,申请开会的文件已递送到省政府,如有不妥处还需修改,因此时间尚未正式确定。物价部门没有透露申请听证的新学费标准,但记者采访的一位教育界专家分析, 此次学费新标准应该是上涨,最高有可能定在每 学费新标准高于原公费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听证会主要是重新核定高中“统招生”的收费标准,新标准将高于原公费生标准、低于自费生标准。据介绍,此前我省各市在中考中都是按照公费、自费、择校三个档进行录取的,其中高中学费平均标准为:重点高中公费生600元/学期,自费生3000元/学期;普通高中公费生400元/学期,自费生2000元/学期。按照最早规定,高中应该以招收公费生为主,适当招收一些自费生。可由于自费生的学费要高于公费生很多,一些学校纷纷扩大了自费生的招收比率,导致了公费生招生比例缩小,有的学校甚至已不足30%。从2006年中考后,我省高中自费生被正式取消,原招生人数合并到公费生中,统称为统招生,今后其比例将超过总招生计划的70%。 “为了保证高中学校的发展和投入,高中自费生取消后,统招公费生收费的额度也将适当提高。”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按照2005年我省公费和自费招生1:1的比率看,高的要降下来,低的要上涨一些,重点高中新学费的一种方案可能是每学期1500元/人左右。 新标准从今年新生中执行 省物价局表示,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将从省内各市选出,一旦新方案在听证会上得到半数以上支持,整理后将再次递交到省政府等待最后审批。“只要省政府批准新标准,就将从今年9月份入校的高一新生中执行。”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目前省内各市的高中学校都未收取高一年级的学费,只待这次听证会后,按照新标准收取。而按照教育收费“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原则,此次新标准执行范围并不包括在校的高二、高三年级公费生,这些老生将仍按老标准收取学费,直至离开学校。另外,记者获悉,这次听证并不涉及高中择校生的收费标准,各高中仍按原标准收取择校费。 (华商晨报 记者秦齐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