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布十大渎职侵权案(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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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2:03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案例五 琼海市林业局原局长——— 王祚清滥用职权案
王祚清任琼海市林业局局长期间,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不正确行使职权,擅自将980亩国有天然林地当作“荒山荒地”发包给陈可景开发种植纸浆林,造成国有天然次生林231.5亩被滥伐的严重后果,并导致陈可景领取了不应领取的37.5万元。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案经法院审理,以王祚清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案例六 万宁市公安局三更罗派出所原副所长——— 李华锋非法拘禁案 李华锋任万宁市公安局三更罗派出所副所长期间,以拘押方法非法剥夺三更罗镇农民陈时明人身自由约10小时,并捆绑殴打导致陈时明轻伤。本案经法院审理,以李华锋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案例七 定安县卫生局原局长——— 黄宝奎玩忽职守 致人死亡案 黄宝奎任定安县卫生局局长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张俊忠用欺骗的手段骗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转交他人行医执业,致人死亡。 人民法院以黄宝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案例八 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林业站原站长——— 林列范玩忽职守 受贿案 林列范任东山镇林业站站长期间,对黄銮、福星、龙山3个经济社砍伐辖区内的林木,没有认真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超出采伐许可证规定数量开具运输证,导致东山镇的林木被伐379.84立方米;此外,林列范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木材商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5000元人民币。本案经法院审理,以林列范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林列范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案例九 万宁市国土局原副局长——— 陈王英滥用职权案 陈王英任万宁市国土局副局长期间,分管土地评估工作。在办理土地评估工作过程中,陈王英不正确履行职责,徇私情,对明知是违法制作的虚假评估报告加以确认,并将该评估报告交他人作为依据向银行贷款。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8.52万元。本案经人民法院审理,以陈王英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拘役6个月。 案例十 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 李国和滥用职权案 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东方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陈文吉、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原所长章生贵,在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任职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无辜群众邢亚盖被非法拘押8天7夜,致使故意伤害犯罪涉嫌人文瑞强没有及时受到刑事追究,并导致当地部分村民家中被非法搜捕,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社会影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