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抽梯”事件续:死者家属已收到80万元赔偿款
今日(1月29日)晚间,记者从郑州“抽梯”事件死者欧某家属处获悉,截至今日17时许,家属已收到80万元赔偿,经协商另需赔偿43万元的湘鑫图文广告店主由于钱不够,还需时间筹款。
此前,新京报报道,1月23日,郑州航空港区一文印店两名广告牌安装工在楼顶安装广告,因属违规施工,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要求将广告牌拆除,并将施工现场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暂扣带走。随后,一名施工人员从三楼顶部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26日,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回应称,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同时配合警方调查。郑州市公安局则表示,已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经确认,被刑拘人员系图文广告店负责人刘某。1月29日,记者从郑州市委宣传部获悉,涉事城管执法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据了解,死者欧某为湖南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乡口前村人。今日,该村村长杨生数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和几个死者家属一同往郑州赶。29日凌晨,欧某已经火化。一两天后,他和家属将带着欧某的骨灰回家安葬。
他称,经协商,郑州市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赔偿死者家属50万元,同时考虑到死者家庭贫困,补贴20万元;安装广告牌的公司(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赔偿10万元,承接广告牌的文印店(湘鑫图文广告)赔偿43万元。死者欧某的哥哥向记者证实,截至今日17时许,家属已收到80万元赔偿,湘鑫图文广告店还需时间筹款。
“我们和店主都是老乡,他没那么多钱赔偿,需要筹款可以理解。”杨生数说,死者家属表示愿意给店主刘某出具谅解书。
杨生数还告诉记者,今年30岁出头的欧某是当地的贫困户,至今未婚。其父亲早年患癌症,治疗多年,于2012年去世,母亲体弱多病。兄弟4人中,大哥身患残疾,二哥体弱多病,家中只有三哥及小弟欧某外出打工,“遇上这个事,家里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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