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江渚上:特别拥挤地区通行收费是次优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2:08 新京报

  为了缓解首都的交通负荷,北京市规划院近日提出,应对小汽车的使用实行分时分区的弹性限制管理,必要时在北京中心城区特别是旧城的交通特别拥挤地区,有选择地实施通行收费制度。(11月3日《北京青年报》)读完这则新闻,笔者在惊讶之余,希望这只是某些专家的设想,而不会真的变成市政管理的现实。

  城市拥堵渐成北京的一大痼疾,这是有目共睹的,而解决这一难题的办法很多,例如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公交车辆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使得搭乘公共运输工具不再是一件吃苦受累的事情,即使对那些西装革履赶赴商务活动的人,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也不会影响他们体面的出行;尊重行人的通行权,向“自行车出行族”致以尊敬,在道路交通设施的设计、建设和修复时确保他们的通行便利,并防止小汽车占据便道和自行车道;政府机构下辖的不同部门,可以像香港及有些外国政府那样合署办公,人们不必为处理一件事,就要驱车奔波于不同的办公大楼之间;而大型公共文化设施等可能聚集人群的场所,相反则应尽可能分散,而不应为了塑造城市的“集约面貌”,将其如多米诺骨牌一般集中耸立在中心道路的两侧。

  笔者不是交通方面的专业人士,才智和见解均有限,已能举出诸如此类的多项思路,身为交通专业人士的北京规划院的专家们,却提出在中心城区特别拥挤处“通行收费”这种相当次优的办法,实在是令人不敢苟同。

  诚然,在中心城区特别拥挤处实行通行收费,可能会收到减少车辆聚集,在某种程度缓解局部交通的功效,估计普通人也能想出这种办法和预见其结果,不必由专业人士站出来为之鼓与呼。然而,正如多名学者曾经指出的那样:以收费作为指挥棒的行政策略,往往只能使直接管理者获利而不会带来最优的公共治理效果,以往的多项公共管理制度改革也证明了这个论断。

  事实上,公共行政要回归服务型定位,获取公众的最大信任,应当天然地高度警惕金钱,而不是事事必谈收费。公共管理的第一信条就是:某些方法也许便利而有效,但永远都不会是我们的最优选择。就特别拥挤地区通行收费这件事来说,它至少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首先完善公交系统和步行系统,让人们能够顺利到达或者通过。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而仅仅是收费,显然是不合适的。

  在中心城区特别拥挤处实行通行收费的设想,之所以是次优选择甚至于理不通,还在于它将面临高度的公共质疑:在城市中最具有公共属性的中心道路地带,为什么市民要缴费才能通过?在目前的公路缴费已受到普遍诘责的情况下,城市中心地带的公共道路还要收“过路费”,又将如何排除公众的更大质疑?这个巨大的问号如果不能合理地拉直,将成为这项收费制度设想的死穴。

  此外,更为现实的问题是:各级政府机构的办公地点目前基本设在城市中心,难道老百姓驱车前往这些场所办理公事时也要缴“过路费”?即使真的要缴,那么缴多少才算合适?如果收费标准过高,就会在公共通行区域造成事实的区隔,间离那些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民众,这不会为一个

和谐社会所乐见;如果收费标准人人均能承受,那么除了有关方面获利,通行收费对缓解交通压力的初衷,就会完全归于失败。

  □江渚上(北京律师)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