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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辉:我们要怎样保卫董存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1:43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对社会主流价值的担当,并不意味着艺术作品失去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在一个多元化和个人思考更为珍贵的社会里会失去自己的独特价值。作为艺术和文化的再分析、再加工,我们需要的不是耸人听闻、哗众取宠的颠覆。 本月25日,董存瑞名誉权案将于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在这个流行“明星绯闻案”的当代中国社会里,英雄的名誉权案不知是否会更吸引公众的关注。一个社会,对这两种案件的关注程度的差异,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精神品格和内心生态。本报对董存瑞名誉权案的关注,不仅仅是因为这位解放战争时期的英雄生长于张家口怀来,牺牲于承德隆化,本报更为关注的是,我们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历史、对待英雄、对待历史基因里流传下来的精神品格。 董存瑞名誉风波从去年至今,已经一年多时间。中国娱乐界和文化界那时正在流行恶搞、解构、颠覆和重新定义。远如岳飞、秦桧、林则徐,近如刘胡兰、阿庆嫂、杨子荣,一直到董存瑞。历史虚无主义几乎成为学界和娱乐界的最新时尚。当代中国文艺的现实问题之核心,是缺乏社会责任感觉和艺术良知,这不仅仅是指对中国现实问题的关注和责任,也是指对历史问题的价值分析。对社会主流价值的担当,并不意味着艺术作品失去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在一个多元化和个人思考更为珍贵的社会里会失去自己的独特价值。作为艺术和文化的再分析、再加工,我们需要的不是耸人听闻、哗众取宠的颠覆,尽管人人都有猎奇心理,但创作者出于个人意志和私人化目的进行的恶搞,只会消解掉历史,消解掉一个民族之所以为一个民族的精神价值。 所以,对应引起本次董存瑞名誉权案的有关方面回应的“个人艺术创造自由”一说,我们必须说,艺术创作是自由的,但历史题材创作的自由,应该多一些哲理性、思辨和艺术性,而不是“个人的自由”凌驾于社会主流价值之上。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历史。一个不尊重自己历史英雄的国家和民族,会失去重量,失去面对未来的力量。这是董存瑞名誉权案的第一重意义。 董存瑞名誉权案的意义还在于,对英雄名誉的捍卫,不仅仅要从政治的层面,更应该从历史的证据层面还原,从真实的细节去说服当代人,用法律的而不仅仅道德的手段。 比岳飞等古人幸运,与董存瑞共同浴血奋战的老战友们大部分尚在人世。《电影杂志》发表的题为《〈董存瑞〉:“真实”创造的典型》的访问记中,作者在记叙《电影传奇———董存瑞》导演郭维谈创作过程时写道:“在事实中,董存瑞死后并没有立即被评为烈士,仅仅是通知家人他牺牲了。更重要的是,没有谁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自董存瑞名誉风波以来,这些老战友都纷纷站出来说话,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还原当时的历史真实,刘国彬、程抟九、宋兆田,还有2005年已经去世的隆化战斗中任突击组组长、亲睹了董存瑞壮举的郅顺义留下的录音。作为对英雄壮举的证词,这些都是对郭维的有力回应。但回头想想,这件事还是让人不放心:假如他们没有来说话,或者说此事发生在许多年以后,他们已经作古,那么“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岂不又成了一桩历史疑案? 郅顺义在弥留之际曾这样说道:“社会上有些宣传媒体太随便,不一定什么时候波及到董存瑞,应该对董存瑞的壮举搞一个公证。”遗憾的是郅顺义没有完成这个夙愿就与世长辞。当代人对于历史,更愿意从细节深处去取得自己的认知,为历史保留下细节和真实的记忆,恐怕才能真正地保卫董存瑞这样的英雄的名誉。那些空洞的、概念的、为了证明最终正确而进行的塑造,既不符合历史,也不符合科学。 所以,董存瑞名誉权案的在“名誉”之外的另一个意义在于,我们该如何塑造自己的英雄。程抟九说,“电影《董存瑞》里有个情节:冲锋号一响,部队像潮水般往上涌,敌人桥堡上的机枪使战士们一个个倒下去……这是艺术加工。但许多书刊上都这么写,就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了。我当时在前沿,被敌碉堡火力杀伤的也就三个人。董存瑞是怕有更多战友牺牲才舍身炸碉堡的。再说,连队的指挥员明明看到敌人火力封锁还乱吹冲锋号,那不是太急躁、太鲁莽、太不拿战士的生命当回事了吗?”这个细节足够说明我们宣传中违背科学的地方,为了塑造英雄的气概、为了突出英雄的高大全,宣传常常会失之于具体场景的真实。这自然会造成受众的怀疑和逆反心理。在过去的年代我们曾经将文学中的夸张作为宣传的修辞,但,在时代英雄和英模的塑造中,这却将成为他们真实品格的硬伤。 本报评论员蔡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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