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理性解读“人人享有适当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7:48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陈一舟

  据本报今日报道:5月19日,在同济大学组织的“城市发展国际论坛”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表示中国将力争“人人享有适当住房”。

  汪光焘部长的“表态”引发了强烈的质疑:房价高企不下,“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纯属黄粱美梦;多少年以后,我们才能“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表面上看,这种质疑似乎不无道理。但实际上,却是误读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本质内涵。

  “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理念,是1996年联合国《人居议程》和《伊斯坦布尔人居宣言》提出的全球性人居愿景。“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所要倡导的,是加强政府为所有公民提供可居住场所的责任、义务,保证居民适当的住房权,而不是人人都拥有具备产权的住房财产。也就是说,“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并不等于“人人买上一套产权房”―――这是一个必须要予以厘清的问题。

  公众对于“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误读,体现出国人对于房产权的过度追捧。而在某种意义上说,恰恰是这种“没有产权等于没房”的心态导致了全民购房的狂热风潮,从而让畸形的市场更不理性、高涨的房价始终降不下来。谈及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都诟病于政府调控的不力、民生利益为地方经济发展的GDP所绑架,其实,回过头来想想:如果不是有强大的购房需求作为基础,房产商岂能敢于与政策调控唱对台戏?资料显示,我国国民对于住房产权的向往远远高于其他国度,应该说,这也是房价至今逆调控而上涨的原因之一。

  显然,政府需要做的,一方面是对房市进行合理调控,另一方面是通过建立完善的住房权保障体系来对社会的人居观念进行引导,譬如提供足够的廉租房,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理念取代“人人买套住房”等陈旧观念。双管齐下,方能平稳地抑制房价上涨。从这个角度看,汪光焘部长的“表态”,既不是说空话安抚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群体,也不是承诺政府未来将给无房户“买”一套房,而是体现出,政府的房产调控将在“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科学人居理念的倡导下,更加平稳、更加有序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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