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案检讨当网络冲动遭遇司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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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17 新文化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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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之谜 哪一份司法鉴定权威 司法鉴定的混乱如何得到有效控制,成为黄静案最积极的社会价值。 2003年至2004年,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公安部、南京医科大学、中山大学、司法部的法医鉴定部门相继作出鉴定结论,但这些结论之间,结果都不尽相同,甚至互相矛盾。 200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黄静进行第五次尸检,鉴定结论是:黄静生前心脏存在潜在性病理性改变,姜俊武以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引起被鉴定人黄静死亡。 最终,法院采信了最高法院的司法鉴定结论。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3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