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黄静案检讨当网络冲动遭遇司法(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17 新文化报

  司法之谜

  哪一份司法鉴定权威

  司法鉴定的混乱如何得到有效控制,成为黄静案最积极的社会价值。

  2003年至2004年,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公安部、南京医科大学、中山大学、司法部的法医鉴定部门相继作出鉴定结论,但这些结论之间,结果都不尽相同,甚至互相矛盾。

  200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黄静进行第五次尸检,鉴定结论是:黄静生前心脏存在潜在性病理性改变,姜俊武以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引起被鉴定人黄静死亡。

  最终,法院采信了最高法院的司法鉴定结论。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3页

[上一页] [1] [2] [3]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大 中 小】【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