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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反盗版百日行动” 贩卖盗版制品百张罚款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8:0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白云区委获悉,从7月15日到10月25日,白云区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集中治理音像品市场。对于经营盗版光碟者,最高重罚5万元。

  在“反盗版百日行动”期间,白云区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将联手出击,对区域内所有音像、计算机制品集中经营场所有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清理销售盗版制品“游商”,取缔盗版音像制品和计算机盗版软件经营点及非法制作、
复制点,截断盗版制品的“源头”。对于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不足100张的,将由文化部门依照规定,没收盗版制品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并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营盗版音像制品100张以上或因经营盗版音像制品被行政单位处罚2次以上者,将由文化部门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作者:毛海峰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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