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义务兵优待金也分三六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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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6:00 光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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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 15日的大连某报报道,从今年开始,大连义务兵根据城乡、地域之分给予从3000——6000元每年的优待金。而大学生优待金更是每年高达1.25万元。义务兵优待金是否也是看人下菜碟?这是许多人争论的一个问题。 首先,作为一种保障和激励机制,义务兵优待金的存在是为我们的士兵们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可以更放心的履行他们的职责,守土保国。或者更准确地说,这是在独生子女 占大多数的现实国情下,针对士兵们的亲属建立的一种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对公民履行其法定义务的报偿。因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适当的年龄参军入伍是其法定的义务而不是一种以金钱为代价的雇佣或等价交换的关系。在考量优待金多寡的时候,主要参照的是当地的平均工资和平均生活水平,而非我们浅层次认识的对士兵身份的简单划分。这不是将人划分为三六九等,而是从当时当地的现实出发,结合我国城乡、地区收入差距较大的国情所做出的相对科学的决策。其次,从科索沃战争到美国的几次“反恐”战役,信息、技术在现代军事中的重要作用已经突现。能否提高士兵的整体素质、吸引优秀的大学生投身国防,成为我军是否能在信息化战争中占得先机的关键点。1.25万一年的大学生士兵优待金表现的不是大学生这个身份的特殊,而是对其相对特殊的作用和价值的肯定。这一政策一方面鼓励大学生带笔从戎,提升军队的综合战斗力,另一方面也中和了当下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应时一举数得的举措。 每位士兵,无论他是埋首科研还是站岗放哨,无论他是高干子弟还是农民的孩子,他们都怀着同一颗赤心、一腔热血保家卫国,履行一个军人光荣而而神圣的职责。他们应该是完全平等的,是应当受到这个民族的尊重和赞美的,而认为以优待金将他们分为三六九等,则是对这个政策的误读。当然我们政府的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发布消息的时候也要对其做详尽的解释说明,以防止不必要误会的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