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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这分明是提供色情服务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2:00 光明网
陈旭

  长春市内每个大学城周边都有一群小旅店。刘亮(化名)的旅店就开在经开六区院内,“每天都满员,周五至周日这三天得预订。”刘亮说,没有流动人群,客人都是“学生夫妻”。用业主们的话来说,只要大学生恋爱了,校内不许同寝,当然就要选择到小旅店来幽会。一位小旅店老板甚至说:“如果大学生们不谈恋爱,我们就没饭吃了。”(据新浪网10月24日报道)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作为大学周围小旅店的老板们,把赚钱的眼睛盯到了处在恋爱阶段的大学生身上们,从他们的身上赚钱,也算得上是技高一筹了。但是,俗话又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一个人或者一项职业,要谋财还是以正道为是。作为小旅店的主儿们,为了自己赚钱,就打上了大学生的主意。从他们的衣兜里去掏钱,总让人感到不是滋味。

  不是说大学生的钱就不可赚。我却感到,赚大学生的钱应该光明正大。如果是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体力劳动或者为他们支付一定的劳动,赚取他们适当的报酬本是无可非议的。试想,把旅店面向大学生去开,主要为他们提供男女间的性服务和非法同居服务,这就不得让人生疑。

  为大学生提供服务的这些小旅店,每个空间仅够放一张床铺和一个电视柜,贴满了露骨的图片。避孕套和黄蝶是两大卖点。在长春某大学吧里,有网友将其叫“偷情去处”,他在帖子里给同学们细数了校园周边的各家幽会场所的优劣:……包宿可以到其在农贸商场附近楼层的私人旅店,开水、卫生纸均有供应……这就再明白不过了,这些小旅店,分明是勾引大学生们去看黄蝶,为他们发生性行为提供方便么。

  这里面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大学生们是花的是父母的钱。当父母亲把自己的血汗钱交给儿女们上学时,他们没有把这笔钱用到真正的地方,被黑心的店主们巧妙地赚去了;二是店主们提供给大学生的方便,在他们彼此发生性行为的同时,很可能由此将部分同学引向堕落,使他们不思进取。这种变相的教唆犯的行为大大超过了性教唆的范围,后果是严重的。

  这分明是为大学生提供色情服务,尽管他不属于扫黄打非的范围内,也不应发扬光大啊。学子们上学是求知的,不是度蜜月的,更不是嫖娼的。有人为他们提供方便,把他们步步引上邪路,为什么就没人去管呢?对于这样靠赚不干不净的钱的小旅店,不严厉打击还待何时?

  打击色情活动,不能光将眼光盯在卖淫嫖娼上,凡是有色情活动发生的地方都不应放过,包括大学周边的小旅店。发财赚钱的是小部分人,毁灭的是一代人啊!这种勾当的严重危害应该引起重视,不应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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