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致电视毁坏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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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3:17 大众网-农村大众 |
8月14日,成武县城关镇居民刘某和长虹家电经销商张某吵嚷着来到成武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原来他们之间因为电视机还在“三包”期内却不能赔偿而来。为何“三包”期内电视机坏了不赔? 今年5月1日,刘某在长虹家电经销商张某的门市部搞活动时购买了一台25英寸纯平电视机,8月上旬的一天突然出现故障,刘某马上找到经销商张某,以电视机还在“三包”期 内为由,要求经销商张某为其更换一台同型号彩电。经销商张某则称,电视机损坏系下雨打雷所致,不在“三包”之列,故拒绝为其更换。经工商人员调查,电视机受损确实为前几日下大雨时没切断电源遭雷击造成的,是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刘某的电视机不在“三包”范围内,只可实行收费修理。经工商人员向双方解释相关法规后,二人火气顿消,握手言和,满意而回。在此,工商人员提请广大消费者,在雷雨天不要忘记切断电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刘蓝翔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