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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国土违法查处须请出尚方宝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3:53 四川新闻网

  (本网特约评论员 谢浮名)近年来,国土违法查处的呼声不可谓不大,声势不可谓不盛,比如北京就已征用了3颗卫星,来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并将由过去按季度监测,改为一、两个月监测一次。(10月28日新京报)

  然而成效并不乐观。10月27日,在专项工作会上,北京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概括目前的土地违法查处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以致于安局长浩叹:“查处土地违法,至少在短

时间内,要取得根本性的好转,可能性很小。”

  如此浩大的声势,为什么成效并不乐观?曾经看到有人在绿化隔离带盖起动物用的豪华“住房”;违规别墅一期尚未处理,二期又已经建立的情况。老问题未解决,新问题又出现,如此恶性循环的根源在哪里?

  安家盛实际上是看到了问题的关键的,他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土地违法牵涉的方方面面很多,而且可能跟地方党委、政府有所关联。”甚至一些部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常常没了结果。前头乌龟爬坏路,后头乌龟跟着扑也就是必然的,长期累积下来,问题越来越多;当违法案件件数逐渐增加,事情逐渐严重的时候,查处工作就更加被动。事实上,在查处过程中,监察、国土部门工作人员都有畏难情绪。

  因此,借助3颗卫星监测,期待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马上制止,避免违规行为成为既定事实,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须知,问题不能解决,不是因为没有发现问题,而是因为监察、国土部门无能为力,只能徒呼荷荷。这就迫切呼唤请出尚方宝剑来,拿出“动真格的”架势,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段,给予违法行为雷霆震慑!对于违法违规越权审批的,要按照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一律免职,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凡是以集体讨论决定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批地的,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情节严重并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土地使用违法案件,形成时间长,人员背景复杂,人员变动大,处理起来相当棘手。但是,只要发现一起,就要严格地依法查处一起,该免职的免职,该判刑的判刑,谁也不会相信审批者会不要头上的这顶乌纱,胆敢冒走进牢笼之险!如果不处理好已经产生问题,国土部门将永远在泥潭里拔不出来,土地市场调控永远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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