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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9个地级市全部建立廉租房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6:43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10月30日电(记者 郎秋红)年初曾被建设部通报批评的吉林省5个地级市目前已全部建设了廉租房,至此吉林省9个地级市普遍建立了廉租房制度。

  据吉林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处处长刁向明介绍,吉林省今年启动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涉及100万居民,30万户,其中约20%为“双困户”。吉林省各个地市在棚户区改造的同时,一并确立了廉租房制度。对被拆迁居民实行“拆一还一”,上靠标准户型

,扩大面积部分只收成本价;对没有能力购买回迁房的居民,实行产权调换,廉价出租;对出租费用也拿不起的困难居民减免租金。吉林省四平市由于财力紧张,多年来一直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这次借棚户区改造之机,通过“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的方式,在全省率先建成了一批廉租房。

  刁向明说,目前全省地级市已经全部建立起了廉租房制度,下一步吉林省将参照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逐步把廉租房建设向县级市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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