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开发区:“三书”强化侦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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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1:1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启动“立案监督理由说明书、建议限期侦查终结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 本报讯(记者李明耀 通讯员师夏 郑剑) 今年年初,江苏省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启动了立案监督理由说明书、建议限期侦查终结通知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三书”体系,截至10月底共发出立案监督理由说明书8份、建议限期侦查终结通知书9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全面提升了该院侦查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今年4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涉案人员高某是该团伙的头目,他伙同赵某等十余人在歌舞厅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后,仗着人多势众,聚众殴打对方并致二人重伤。但高某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导致公安机关仅将其作为证人进行询问。该院依法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随案附送立案监督理由说明书。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处理并上网追逃嫌疑人高某,从而查明了全案。 建议限期侦查终结通知书主要应用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且供述稳定、无余罪待查的轻微刑事案件。该院在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后,附卷向公安机关发出建议限期侦查终结通知书,建议公安机关在1个月内侦查终结,同时规定公诉部门的审查起诉期限不得超过20日。 今年3月中旬,无锡新区公安分局和大丰市公安局分别接到了该院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原来,在审查批捕葛某职务侵占案时,承办检察官发现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葛某在被追捕归案过程中,大丰市公安局、新区公安分局分别有无证羁押和超期羁押行为。为此,该院分别建议整改纠正。 李明耀 师夏 郑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