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清白和十五年等待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1:21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记者 王萌 ■阅读提示 一个人的清白要用多长时间来证明?15年。因为打了与自己素有积怨的人一巴掌,申虎生由此获罪有期徒刑一年。漫长的15年里,他执著地申诉着,其间12次判决、调卷、发 还重审等一直让他背负"报复陷害"的罪名。直到今年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终审判决书,最终宣告他无罪。15年,他终于用坚韧和不屈找回了自己的清白。■事件:一巴掌“打”来无妄之灾 2006年11月5日,藁城市北四公村,今年52岁的申虎生在家中向记者讲述了他15年前的无妄之灾。 办信用社与他人积怨 事情还要从1987年说起,当时申虎生的父母在村里开办了信用社,而自己当兵复员后又被调入藁城市信用联社作稽核员,一家人的日子过得殷实惬意。然而好景不长,年轻的申虎生在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发生意外,住进了医院。为照顾儿子,两位老人匆匆将信用社委托给村民刘某和李某夫妇,并商定待申虎生康复之后,再由两家共同办信用社。然而几个月后申虎生出院,刘某夫妇却反悔当初的约定,不愿与其同办信用社。至此,申虎生一家与刘某夫妇积了怨。 此后,双方又因从前曾合伙做生意的账目问题多次争吵,导致矛盾日益激化,双方甚至大打出手。而由于刘某夫妇曾经带人到自家殴打妻子、儿子,申虎生心里始终憋着火,暗下决心要找机会为妻儿出气。 一巴掌引发一场官司 1990年9月8日,那是改变自己命运的一天。申虎生说,这辈子他都不会忘记这个日子,就在那一天,他糊里糊涂地陷入了一场官司,从此踏上了漫漫伸冤之路。 当天上午,申虎生和妻子来到信用社存款,不料遇到刘某,为了给妻儿出口气,申虎生没有多想,大步上前揪住刘某就是一巴掌,并张口谩骂对方,随后双方厮打到一起,很快两人被信用社工作人员拉开,刘某并没有受伤。不料事发五天后,刘某突然住院,并声称自己被申虎生“打坏了”。 很快,申虎生就被叫到藁城市检察院接受询问,最终经调解,申虎生同意支付刘某266元医疗费。 本以为此事就此过去,谁知不久后申虎生又一次被叫到藁城市检察院,并被对方起诉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承认犯罪”。申虎生感到莫名其妙并明确表示“不承认”。几天后,申虎生就接到了藁城市人民法院的起诉书,接下来等待他的是更加荒唐的判决。 骑着车被关进看守所 申虎生说,虽然自己被告上法庭,但奇怪的是法院始终没有开庭审理,而这期间他也一直正常上班,因为当时正逢下乡,此事也就被搁了下来。 1991年1月30日下午,申虎生从乡下返家途经藁城市法院时,想到此事还没有了结,于是走进去询问情况,不料这一去竟被送进了看守所。 申虎生回忆说,当时负责此案的审判长见到他后,表示案子已经判决,结果是让他去坐牢,随后拿出一份判决书。看到写有自己名字的判决书,申虎生惊出一身冷汗,而判决结果则清楚地表明:“被告人申虎生犯有‘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审判长的要求下,慌了神的申虎生稀里糊涂地在判决书上签了名。“到现在我都记得,那天下午我和审判长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去的看守所,拘捕证还是当时从看守所取的,而且那份判决书上的日期也是当天下午现填上去的,可我没想到这一去就被关了半年。”申虎生告诉记者,后来是家人给自己送了些日常用品,然后把自行车领了回去。 回想起自己被关押的日子,申虎生至今无法释怀:“那些日子我天天不吃不睡,就是想不通,也没开庭,咋这么简单就把我关到看守所里了呢?” ■上诉:十五年漫漫伸冤路 莫名被扣“陷害”罪名 从那以后,申虎生开始了艰难而漫长的伸冤上诉之路。在申虎生手中,记者看到边缘卷曲泛黄的第一份判决书,在这份藁城市人民法院于1991年1月30日下发的判决书中写有:“因被害人刘某之夫李某曾到检察院举报被告申虎生贪污挪用问题,对此被告一直不满,于1990年9月8日刘某到信用社支款时,申虎生和妻子尾随至信用社,申从前门进去,张口便骂,接着往刘耳部打了一巴掌,这时申妻从后门进去,抓住刘头发,又一顿拳打脚踢……”因此“本院认为被告人申虎生利用职权,对检举人家属进行报复,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被告人申虎生犯有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看到,这些话被划出,并注明了“荒唐”二字。申虎生说,这是他在上诉期间划上去的。 据申虎生介绍,事实上,他与刘某夫妇之间的积怨仅起源于父母与其争办信用社一事,至于其检举自己一事,他对此毫不知情,其间也从未接受过单位询问,根本谈不上为此报复,而“利用职权”一说更是无从谈起。被关进看守所不久,申虎生就提出了上诉,并开始寻找相关的法律法规,期盼还自己清白。但他没想到,这条上诉路一走就是15载。 最高院调卷审查 申虎生入狱半年后,上诉终于有了回音。1991年5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藁城市法院重审。同年10月8日,藁城市人民法院再次作出“被告申虎生利用职权,犯有报复陷害罪”的判决,只是在量刑上改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此时的申虎生虽然离开了看守所,但这样的判决结果仍然让他感到满腹冤屈,于是第二次提出上诉。1992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以“原被告双方素有积怨,被告申虎生怀疑原告检举自己,遂打击报复”为由,维持原判,此为终审判决。倔强的申虎生选择了继续申诉,“就算是砸锅卖铁,我也要讨回一个公道,不能就这样被冤死!” 在此后从1992年至1997年的5年期间,申虎生无数次前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甚至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想起那些年的伸冤之路,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五尺男儿几次哽咽:“那段时间家里已经没钱了,我只能带着馒头骑自行车到处上访伸冤,到了北京就只能露宿街头,但身上背负的冤屈让我不能停止脚步啊!”1997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申虎生一案进行调卷审查! 二次终审难伸冤 多年的申诉总算看到了希望,申虎生满怀憧憬地回到家乡,等待重新判决。2001年6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充分”,并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再审决定书》。2002年9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三次发回藁城市人民法院重审。 本以为经过最高法院的调卷审查,案件的审理会有转机,谁知藁城市人民法院于2003年8月13日又一次做出“被告人申虎生犯有报复陷害罪”的判决,量刑仍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经历无数次上访申诉,等待了无数个日日夜夜之后,得到的仍然是有罪判决书,惟一不同的是,当初的“利用职权”在此次判决中没有出现。 在无尽的失望中,申虎生强迫自己鼓足勇气提起上诉。同年12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适用法律不当”为由,第四次发还重审。 2004年3月8日,藁城市人民法院再次以“报复陷害罪”判决。同年7月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时隔15载被判无罪 “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要讨回清白!”第二次终审判决后,申虎生又一次咬牙踏上了申诉之路。 2005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第二次下发了《再审决定书》,并决定此案由省高院直接提审。 2006年2月9日,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市中院和藁城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宣告申虎生无罪。 拿到无罪判决书的刹那,申虎生泣不成声,15年,5400多个日夜,他在这条伸冤上诉之路上承受的辛酸、苦痛一股脑涌上心头。在上诉伸冤其间,申虎生的父亲因承受不住打击而过早离开了人世,妻儿也多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自己更是为打官司荒废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看着日渐消瘦的妻子,因无暇照顾而产生隔阂的儿女;回想起自己从一个人人羡慕的信用联社工作人员沦为囚犯,一个殷实的家庭如今变得债台高筑,申虎生老泪纵横:“这份正义来得太迟了!” ■难题:申请赔偿遭遇难题 被判无罪后,2006年4月29日,申虎生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赔偿申请书》,希望其赔偿自己从1991年1月30日之后的工资待遇、上诉申冤期间的各种费用以及由于错判引发的精神损失费共计20余万元。然而,由于申虎生被错判一事发生在1991年,而《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才正式出台,因此他的请求被驳回。与此同时,他希望恢复公职一事也因种种原因被搁浅下来,迟迟无法实现。 申虎生告诉记者,目前他正与自己的原单位藁城市信用联社协商,希望能尽快为自己恢复公职。 而对于赔偿问题,申虎生认为,毕竟多年来的错判给他和家庭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害和损失,就算事发时相关法律没有出台,但在随后的十多年间,他仍然承受着错判带来的压力和无奈,这样的损失理应得到相应的弥补。 为能讨还属于自己的赔偿,追回曾经拥有的公职,如今的申虎生仍然在奔波、等待。 采访结束时,申虎生对记者说,虽然自己用15年才讨回一个清白,但他仍然感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院,是他们用正义还回了自己的公道,让他坚信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