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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678万油污案赔款到账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1:30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海南省首起因燃油泄漏污染海域的损害赔偿案件近日宣告圆满解决。海南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通过司法途径几经交涉,最后与肇事方成功达成调解,为渔业部门和渔民讨回了678万元赔偿。不仅省却了巨额诉讼费和律师费,并且比正常的诉讼周期提前至少一年获得赔偿。

  2004年12月27日,海南省北部海域遭受来历不明的大面积油污袭击,从海口到澄迈

到临高,沿线70公里长的海域被污染,严重破坏了海南省的海洋资源和环境,并给沿海渔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政府部门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清污。

  污染出现后,海南省积极查访污染源,于次年5月查清原因:2004年12月7日晚,巴拿马籍“现代促进”油轮与德国籍“MSC伊伦娜”轮在广东海域发生碰撞,泄漏燃油1200余吨,部分没有得到及时清理的燃油随洋流漂流扩散,于20天后进入海南海域,造成大面积污染,后经测算共有近200吨原油流入海南省海域。

  按照国际惯例,这是一起侵权民事案件,受害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肇事船只索要赔偿。此时,从受理此案的广州海事法院传来消息:按法律规定,本次诉讼最后期限仅有7天了。

  此次污染的受害者不仅是渔业部门,还有在被污染海域从事养殖、捕捞的渔民和企业。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6家单位和91名渔民共同组成诉讼主体,由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全权代理。

  海南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在省渔业部门的协调下,在短短几天内完成了所有的司法文书的起草和整理,并收集完善了相关证据,评估了各方损失,同时还向当事各方科学分析了诉讼的前景和成本效益,抢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所有法律手续。因考虑到渔民受损严重,首席法律顾问还主动通过司法救济渠道,为渔民争取了减免诉讼费。

  进入诉讼阶段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因损害发生在半年前,时过境迁,很多关键证据没能固定,若要提交海南海域污染与本次撞船事故有因果联系的证据,必须通过科研机构的测算和评估,而这部分费用至少需要数百万元,再加上按国际惯例和海事法规,船东利益要得到优先保护,也就是说船东的赔偿不可能按照实际损害来进行,而是有封顶额度的。通过诉讼,很可能诉讼成本和最终赔偿额冲抵为零。还有一个因素是,此案属于案中案,诉讼周期非常长,至少需要3至5年。于是,庭外调解成为处理本案的最佳选择和途径。

  随即,海南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和肇事方达成一致,并开始了长达9个月的拉锯式谈判。赔偿数额是最核心的谈判内容,经过了反反复复10余次书面谈判和3次直面谈判,赔偿金额从最初的54万美元谈到64万美元,然后又谈到70万美元,赔偿额一路上涨,最终争取到了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78万余元)。

  据了解,赔偿款现已全部到达海南省渔业与海洋厅账户,这笔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偿清污费用、海洋的环境、资源损害及企业、渔民的生产损失。各方的具体赔偿正在进一步测算和执行中。

  (谭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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