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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保姆沦为性伙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同床保姆”的出现,既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公然挑衅,也会把保姆这一职业引向歧途,害莫大焉。

  11月6日《三秦都市报》报道,陕西等地的劳务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同床保姆”,这种保姆除了干正常家务外,还可与男主人“同床”。“同床保姆”最高月薪2000余元。有市民认为,“同床保姆”实际上就是一个长期包养的情人,社会伦理专家指出,“同床保姆”

实际上就叫做性伙伴。

  这种保姆与男主人“同床”的现象,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既有一些穷困地区的农村妇女迫于生存压力,为了多赚钱而主动与男主人上床的情况,也与老人再婚困难有关。比如,老年人再婚会遇到许多麻烦,一是双方子女不同意,而且还容易发生矛盾,将来老人去世了,分割财产也是个问题。所以,一些人为了图个方便,就给老人找个特殊保姆,外人看是保姆,实际是老伴。

  “同床保姆”是保姆的另类,是保姆职业的变异。首先,提供“同床保姆”服务的,几乎都是非法经营的中介公司,说白了就是靠“性服务”来吸引雇主。其次,一些贫困女性因为生存压力,在高薪诱惑下成为“同床保姆”。

  “同床保姆”的出现是个非常严峻的信号。有的保姆开始可能是正常的雇佣身份,与男主人亲密接触后,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如果服务较好,还可能得到男主人更多的青睐,保姆的身份悄悄发生了变化。这样一来,“同床保姆”让性交易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对家庭婚姻具有巨大的杀伤力。

  保姆作为一种职业,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同床保姆”并非保姆服务的优化和提升,相反会让保姆这一职业蒙羞,不利于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家政服务尤其是保姆服务有着很广阔的市场,同时也为更多的人实现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同床保姆”的出现,既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公然挑衅,也会把保姆这一职业引向歧途,害莫大焉。

  在此情况下,除了对“同床保姆”现象进行道德批判之外,有关部门绝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要采取有力措施净化家政服务市场。此外,还要关心孤寡老人的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和黄昏恋等社会问题,更要对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非法中介公司进行严厉打击,防止不法之徒以介绍保姆为幌子,设置各种陷阱,诱惑或逼迫那些出门谋生的贫困妇女“下水”,侵犯妇女的合法权利乃至人身安全。


郑 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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