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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错判死缓八年后真凶归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07 江南时报

  据法制日报报道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安徽省政法机关梳理出一起冤案。记者对这起冤案的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独家采访和调查,了解到了此案的荒诞“剧情”:1998年8月7日凌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邢庄村一17岁少女被杀害,因凶案现场有该庄村民赵新建衣物、拖鞋等,赵新建的噩梦从此开始,他最终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直到杀人真凶被捕,赵新建的冤情才得以昭雪。今年6月23日,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分局发出释放通知书,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将赵新建释放。

  赵新建案件经一审二审多个来回,最终还是没能阻挡这一离奇案件的发生。那么,公检法三道关口是如何失守的呢?一位办案人员说,“领导催结案,当事人催惩凶。上下两头挤,实在是没一点办法,就想着能尽快结案”。检察院曾有一次挡住案件继续的机会,但最终还是错过了。一位法官说,这样判主要是考虑公安和检察机关,退回去就是错案。

  安徽省政法机关一位人士说,“赵新建错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有着很好的警示样本作用。真凶李某某原本在案发后就被警方传唤,并提取了毛发,后送公安部检测,其血型与现场遗留的毛发一致,可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后脱逃,以后杳无音讯。李某某逃脱后,赵新建变成了杀人犯,两次被判死刑,最后改判死缓。直至2004年8月20日,李某某被重新抓获归案,才使赵新建的冤案出现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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