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取消干部专车制和车贴制(读者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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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07 江南时报 |
编辑同志: 走进机关大院,到处可见小轿车停歇着,而且进口的高档次名牌车大量增加。我们认为经济情况好转了,适当的改善机关干部的交通条件本来是无可厚非。但是目前出现不少弊端:一是高档轿车多,司机多,大大增加了行政经费开支;二是用车制度不合理,各部门领导干部都配备专用车,车子多了就要编号,专车专人用,对号入座,旁人沾不上边。目前 常锡等地在实行车贴制,县区科局级和乡镇正职干部,每人每月补贴车费2500元至3000元,副职每人每月2000元,一般干部数百元。但是,试行过程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原有公车处理不当,未经有关部门验审评估,也未经公开拍卖等手续,仅由单位领导个人说了算,半卖半送,售价过低,一方面使国有资产部分流失;另一方面由于售价过低,干部相互争购而闹出矛盾;二是车贴标准过高,严重脱离群众,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因此我建议能否采用以下办法:(一)取消干部专车制和车贴制。 (二)县区科级机关保留配置一辆国产轿车、一辆国产面包车,应急公用。如因安排不过来,其他干部可乘坐公交公司车辆,车费由部门领导批准,按实报销。 (三)市县一级机关可试行两种方案: (1)取消车辆部门所有制。市县级机关成立车队办公室(或称机关汽车公司),经费单独核算,统一承担和调度机关干部用车事宜。各部门现有车辆妥善处理,经有关单位评估议价后,转卖给机关车队或其他单位或私人。 (2)如认为上述办法不方便,应急或考虑部门基本用车需要,则可采取各部、委、办、局(除公安局)保留配置一辆轿车、一辆面包车,应急公用,实不够用时,干部可乘坐机关车队或公交部门的车辆,车费按实报销。 (四)机关干部因私事动用公车应按规定缴费(办法另定,收费可予以优惠,低于公交部门收费标准)。 (五)离休干部用车事宜按中央有关规定办理。 (六)对各部门的原有司机同志应统一调度,或由人事部门另行妥善安置。 以上意见如认为基本上可行的话,就选择一二个单位试行,总结经验教训,而后加以逐步完善推广。 陈毓敏(作者系中共镇江市委高校工委离休干部,高级政工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