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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正丢失“失物招领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30 新闻晨报
□记者李晓明 实习生王文嫣

  ■专家观点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胡守钧:在公共场所有必要保留失物招领点,“设立失物招领点实际上是一种公共服务意识的体现,不管是顾客丢了东西还是捡到东西,至少都有一个明确的方向”,招领点的淡出实际上反映了部分商家社会公共服务意识的淡薄。

  晨报讯 捡到东西后竟然找不到地方上交,出生于1970年代的网友张先生为此发帖感叹。近日,张先生在人民广场拾到一串钥匙,想尽快交给失主,但花了20多分钟也没有找到失物招领处这样的上交地点。他说:“如今即使想拾金不昧,似乎也已经没有方向。”

  昨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多年前曾在申城商场、超市、汽车站等公共场所遍地开花的失物招领处,确实正在慢慢消失,而多数人对此变化并无觉察。一家商场的经理表示,“大概七八年前,商场还设有失物招领处,专门负责商场里丢失或捡到东西的处理,不过后来撤掉了。”据张先生回忆说,“现在,这些机构好像全部消失了。”

  是人们都不丢东西还是都不交东西?失物招领处有无存在的必要?各种说法都有。时代在进步,失物招领的方式也发生改变,许多商场遇到有顾客捡到东西,会通过广播广而告之,让失主前来领取失物。有人则激烈地认为,捡了东西不交上来,设了失物招领处也没用,因而没必要保留。

  据调查,失物招领处慢慢消失,上交物品少和寻找失主难度大是两大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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