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制定中水回用价格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32 深圳特区报 |
促进节约用水发展循环经济 我市拟制定中水回用价格 通过健全水价体系和优化水价结构,力求达到少用自来水,多用中水、雨水 【本报讯】(记者潘未末通讯员张薇)在我市昨日举行的“循环经济·水价政策高峰论坛”上,市物价局与水务局负责人分别透露,我市将适时制定中水回用价格,雨洪利用价格及海水淡化价格等,通过健全水价体系和优化水价结构来促进节约用水,发展循环经济。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参加了昨日的论坛并讲话。 吕锐锋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我市通过科学制定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大力推行阶梯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差别水价等价格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节约用水,提高了城市污水处理率。今年前三季度,我市万元GDP水耗为31.98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71.5%,在全国大中城市处于领先水平。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水资源紧缺、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成为我市迫在眉睫的任务。 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王永治、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河、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刘志琪以及法国威立雅水务全球副总裁RegisCalmels等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为达到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合理提高水资源费价格,逐步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成本的市场价格机制是根本出路。 市工商局局长申庆三提出了今后进一步优化水价政策的几点设想:一是配合水务部门的相关规划和部署,适时制定中水回用价格,雨洪利用价格乃至海水淡化价格,建立起与深圳水环境整体战略相匹配的水价政策体系。二是科学合理安排每项水价政策,将本地水资源费提高至与地方水资源稀缺程度相匹配的水平;研究探索自来水价格与中水、雨水价格交叉补贴的机制,促进替代,力求达到少用自来水,多用中水、雨水的效果。市水务局局长蒋尊玉则对我市拟采取的中水回用、海水利用、雨洪利用、提高特种用水水价等多种方式作了具体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