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最迟08年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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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公务机要费”案侦结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将尽速召开庭长会议决定分案方式;若法官能在期限内结案,最迟2008年3月一审即可结案。 据报道,根据台湾“司法院”规定,一审办案期限为1年4个月,如果法官能在期限内结案,“公务机要费”案最迟2008年3月初结案,届时陈水扁任期只剩约两个月。此前陈水扁表示,如果此案一审判定其妻有罪,他将自动下台。 对此有岛内舆论指出,“真会算,原来一审可以拖到任期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