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已形成较完善台胞投资保护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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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11月6日讯 记者王平报道:“海峡两岸法学论坛”今天在此间开幕。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副理事长唐树备在会上发言时表示,大陆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台胞投资保护法律体系。 唐树备表示,大陆在1988年以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决定》;在此基础上,又在1994年公布施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9年12月11日,国务 院发布了《台商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历经10多年的努力,大陆完成了从法规、法律到实施细则的一整套专门保护台湾投资者的法规和法律文件。唐树备说,大陆司法界、法律界人士一般认为,大陆已经形成了对台胞投资保护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本届论坛还特别设立了圆桌论坛,主要邀请各地台商投资协会会长和台商企业代表与大陆和台湾的专家学者对话交流,探讨台商在大陆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论坛也邀请了大陆企业就前往台湾投资发展提出相关问题,探寻发展思路。 此次论坛由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和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共同主办。论坛以“两岸贸易与投资保护”为主题,就“两岸贸易与金融环境”和“两岸投资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学和政策问题进行探讨。来自两岸法学界著名学者、经济界、企业界和管理部门的知名人士约150人出席。 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韩杼滨、国台办副主任叶克冬、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等出席论坛开幕式。论坛将于7日闭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