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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床保姆”凸显老年婚姻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3:18 大河网-河南商报

  

“同床保姆”凸显老年婚姻问题
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的行业,可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这种“同床保姆”收入可观,最高月薪达2000余元。(11月6日《三秦都市报》)

  在谴责和鄙视的同时,通过记者的笔,我发现了“同床保姆”的一大特点:保姆大多数都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妇女,年龄偏大,照顾对象也多是老年男性,其同床的理由通过保姆的话说了出来:“找个老伴再婚那多麻烦。双方子女不同意,容易发生矛盾,另外,

将来老人去世了,分割财产也是个问题啊。所以,现在城里大多数人为了图个方便,就给老人找个特殊保姆,外人看是保姆,实际是老伴。”

  保姆成了“老伴”,暗含了老年人许多的无奈,一方面是落寞的心情和不便的生活起居,一方面是家产的分配和遗留。在这些矛盾当中,老人实在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平衡点,于是,“同床保姆”应运而生。

  “同床保姆”凸显了老年婚姻问题。

  老年婚姻应该成为一项工程,政府多想办法,开办老年人婚姻介绍所等,并且要在《婚姻法》的范围之内,出台一些老年人婚姻的规章制度,实行婚前财产公证等,解决财产分配问题,让子女无忧,让老人幸福,让“同床保姆”没有市场。

  ■王广胜(警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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