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应向民生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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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4:08 舜网-济南日报 |
程春荣 近年来,广东省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把公共财政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物质基础,明确把调节利益分配、维护社会公平放到突出的位置上,着力解决关系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突出的民生问题,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社会资源和发展成果。2003年至2005年,广东每年投入过百亿元用于支持全民安居、扩大再就业、农民增收减负、教育扶贫、济 困助残、外来工权益维护、全民安康等十项民心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民生。我们知道,公共财政其关键的内涵是“公共性”,它的重要性首先源自于现代政府的收支活动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势在必行。财政支出今后要逐步减少经营性领域的投资,大力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将财力主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因此,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理所当然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取向。 我国现行财政支出范围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演变而来的,一方面,财政供给范围过大,包揽过多,超出了政府职能范围;另一方面,应由政府承担的一些社会公共需要支出,因财力紧张而不能给予充分的保障。特别是当前一些地方在公共财政支出方面还缺乏正确认识,财政支出不科学、规划性差,造成资金浪费,经济社会效益低下。而用于政府自身消费和无端浪费的财政资金过多,就难以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所以从长远看,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财政的支出必须受到最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只有保障财政支出不被挥霍和浪费等,才能逐步提高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比重。像广东决定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有着明确的财政重点投入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广东2006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中,经济建设支出仅占4.14%;另一边却是用于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比例的连年增长,仅2005年,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共投入高达235亿元,占省级一般预算支出的59%。这样看,广东省在和谐社会视角下财政政策向民生倾斜的基本思路,无疑是值得称赞的。 广东省传递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的积极信号,让人们看到政府践行“以民为本”迈出的坚定步伐。但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百姓,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具体到运行上,公共财政必然要求以具有公开性、透明度、完整性、事前确定、严格执行的预算作为基本管理制度。由此,才能保障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重点向民生倾斜,从而最终保证人民生活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