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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一半校务学生掌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4:10 今日早报

  城市学院一半校务学生掌管

  拿工资、算学分、就业推荐,众多优惠让学生争当校园“公务员”

  □通讯员 李康 实习生

  张秀娟 本报记者 杨影

  早报讯 到今天为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秘书专业的大四学生陈晓冬,在她的校园“公务员”岗位上任满40天了。“忙坏了!”她说,一旦被录用为校园里的“公务员”——学院各部门的学生助理,不但工作能计入必修学分,而且每月有“月薪”和“奖金”,更能获得就业推荐书,“一举多得的岗位,抢都来不及。”

  校务管理,学生分管半边天

  自9月下旬开始,城市学院有200余名大学生通过公开招聘选拔,被录用为学院院部机关学生助理,成为校园里的“公务员”。城市学院目前有正式行政人员200余人,本次应聘上岗的有200多名学生助理,在参管校务方面,师生数量几近1∶1。

  “我有时候一天要打七八十个工作电话。”学生助理陈晓冬说,打这份工并不轻松,“办公室的工作多而杂,比如每天打电话通知分院的兼职、专职老师第二天的课程安排;接待同学咨询;最近为了把论文选题发到每个大四同学手中,200多位毕业班学生的联系方式要一一核对,打不通电话、找不到人还得四处打听,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文秘专业的她表示,在这里获得的工作经验,根本不会比外面的单位少。

  拿工资算学分,学生争抢岗位

  尽管当助理辛苦,但大多数学生表示,一个助理岗位带来的“性价比”还是挺高的,每月最高可拿到数百元的“月薪”,不仅获得了工作经验,还可计学分,而且还可获就业推荐。

  负责此事的城市学院组织人事部和学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被录用的学生助理,要求学习成绩良好,学生助理每学期考核一次,成绩合格者,将给予第二课堂学分及就业荐书。学院每年按10%的比例评定优秀学生助理,并给予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学生的补贴由工作补贴和工作奖励两部分构成。对于在实践期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助理,从下一学期退出学生助理岗位。学生助理实行导师制辅导管理,用人单位指定专人作为学生助理的实践指导老师,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负责指导学生助理开展岗位工作。

  被录用的学生高兴地说:“学生助理虽不是我们的职业生涯,但确是我们迈出职业生涯道路前一次有意义的重要实践。” (07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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