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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4:18 舜网-济南日报

  楚永进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标准,改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机关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经过近几年的执法质量考评,民警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执法民警能够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维护

了社会治安稳定。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民警的整体法律素质仍然偏低,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很突出,远不能适应现阶段公安工作的需要。据此,我们一定要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执法质量,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一、基层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一是有案不立、立案不实。二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执法不作为。三是执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以罚代拘等降格处理;五是法律手续不全,未立案就采取强制措施,超范围使用留置盘问手段,取保候审超期限,保而不侦,单人办案,延长留置盘问时间。(二)具体执法办案质量不高,违反程序执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出现的错误或使用留置盘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不当;采取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不当;刑事拘留未及时办理延长审批手续,造成超期羁押。单人制作笔录、卷宗装订不规范等等。(三)职务违法违纪问题突出。一是刑讯逼供问题屡禁不止;二是滥用留置措施。这是目前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有相当一部分留置对象不符合警察法规定的条件。有的是为了延长办案时间;有的用留置措施取代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还有的把留置作为强制措施使用。

  二、基层执法质量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领导重视不够,法制工作没有抓到实处。部分领导思想观念落后、法制意识淡薄,对法制工作仍停留在以往的粗放型管理上。(二)执法民警法律素质、政治文化素质不适应是产生执法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一是民警法律素质不适应:1、缺乏执法的责任意识。有些民警往往局限于不出事就行,因循守旧,就事论事,就案论案,不注重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不能以全局的高度来处理具体的执法事项。2、缺乏法律知识的更新意识。一些民警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导致自觉不自觉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3、缺乏执法的程序意识。有的领导和民警不重视执法程序,重实体、轻程序,重案件事实调查、轻及时依法取证的思维定势依然没有改变,认为只要案件事实清楚,其他的问题不大;证据意识淡薄,对收集证据有畏难情绪。更有甚者,一旦自认为法律规定的程序“妨碍”了执法,就想方设法简化执法程序。有的存有急功近利思想,不按程序执法。二是政治文化素质不适应。一些执法人员理想信念淡化,享乐主义思想滋长,讲报酬的多,讲奉献的少,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受到扭曲;一些民警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对改善警民关系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尚未真正意识到执法工作的互动性,且平时不注重学习,导致执法办案质量不高,漏洞百出。(三)执法民警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在执法办案中,许多问题并非是民警不懂法,而是“不作为”所致,一些执法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怕麻烦,不按法定程序办理。不按规定受理立案、使用传唤证,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就不是水平问题,而是责任心问题,这些问题虽小,可一旦因此进行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只有败诉一途。(四)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强。第一、总认为执法监督就是检查卷宗,检查卷宗就是查问题、纠问题,总是跳不出查纠这个框框,不能有效地把定期检查监督与日常检查监督相结合,案前监督、案中监督、案后监督相结合,造成了出现执法质量问题后,再去监督纠正的被动局面。第二、执法监督整改监督不彻底,对在执法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整改纠正督促力度不大,没有对一些普遍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从制度上着手抓好,造成了一些执法问题在多次考评中反复存在。第三、执法过错责任没有认真落实,对执法考评中发现的执法质量问题,需要追究有关人员执法过错责任的,对在执法质量考评中排在末位的单位和个人,需要追究责任的等等法制部门已经认定的过错责任,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没有被追究。有的问题等到追究时,已因时过境迁起不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了。

  三、解决基层执法质量问题的对策: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这些问题的发生,我们一定要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执法质量,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一)加强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公安法制工作。(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公安队伍要适应形势的需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变革,更好地履行职责,就必须要加强学习,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三)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监督质量。要解决基层执法质量问题,就一定要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监督质量。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就应实行监督的多样性、可行性和实效性。第一、要扩宽执法监督视野。第二、要完善执法监督环节。第三、畅通监督渠道。第四、扩大监督内容。(四)进一步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要将公安队伍建成一支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五)切实把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在执法质量上架起一条“高压线”。执法质量考评年年搞,但执法质量问题还是屡禁不止,重复出现。究其原因,就是我们的惩治处理措施跟不上,没有惩处力度,没有杀一儆百。要提高执法质量,必须下决心抓好以下几项措施:第一,把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及领导连带责任制落到实处,对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后进单位、后进个人,要坚决取消其评先、评优、晋职资格。第二,实行重奖重罚制。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绝不能干好干坏和干与不干一个样。第三,追究责任要提高效率,才能起到警示作用。追究执法单位、执法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一定要及时准确地认定执法过错责任,查清事实,分清责任。

  总之,公安工作的核心是执法工作,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确保基层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相信,只要各级领导和广大公安民警更新观念,上下齐心,协调一致,自觉地增强质量意识,公安基层执法质量一定会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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