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犬只管理需要较真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5: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评论员 曾颖

  近段时间以来,犬只管理问题又成为热闹的新闻话题。无论南方北方,网上网下,关于狗狗问题的报道只要一出现,便会引起热烈的评论甚至争吵。争吵的双方,因为对饲养宠物观念和对其情感不同而针锋相对,面红耳赤甚至说出诛心之语相互对骂。这不是成都独有的现象,全国各地一概如此。

  本报也以大篇幅的报道,对我市的犬只管理问题以及面临的严峻形势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强的关注和反响。很多读者打来热线电话甚至亲自来到本报发表对此事的看法。这些看法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反对养犬派,这些人大多受到过狗的骚扰和惊骇或不堪狗粪便和噪声的影响,对养狗持反对态度;一类是支持养犬派,认为狗也是一条生命,人养宠物可以陶冶性情甚至安慰寂寞心灵;还有一派是中间派,他们对狗本身没有好恶,觉得养亦可,不养亦可,但觉得必须对狗加强管理。(详见本报今日28版)

  综观三方的意见,我们可以看出,大家都提出了“管理”这个问题。而“管理”这两个字,远不是说在嘴里或写在纸上那么简单,他所对应的,是成都市域内数以十万计的犬只,这是多么一个浩大的工程?而这“管理”分寸的拿捏,则更是比走钢丝还难。究竟管到什么程度才算管理到位?如何既控制住犬只的危害又维护到人们的正常爱好?如何让讨厌犬只的人觉得管理得不够松,而又让养犬的人不至于觉得管理得过死?这些都关系到小区和社会的和谐问题。

  早在1996年8月14日,成都市政府便出台了《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而准确的规定。其中有许多条款是刚性的,其操作性极强。如:犬只必须免疫登记,并申领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颁发的准养证;每户限养3月龄以上犬只一只;犬只应拴(圈)养,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因交易、治病等急需外出的,犬主应持免疫、准养证明,同时带上排泄物盛装器……

  以上仅仅是笔者从《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上摘录下来的小部分规定。但对照这些规定,有多少狗主人把它当成一回事的?办了准养证和上街时带排泄物盛装器的狗主人究竟有多少呢?管理办法上明文写着: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除对犬只予以捕杀外,还可以对犬主和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到1000元的罚款。有关管理部门又有多少是按规定予以管理和处罚了的呢?情况显然不乐观。

  卫生部最新公布的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数据显示,狂犬病已跃居传染病榜首,死亡率高达百分之百。一面是严峻的疫情形势,另一面是规定完善但执行得并不完整的规章制度。这两者之间的巨大反差,不来点较真精神是填不平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