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标绿色食品最高可罚10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6: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据了解,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消费者如果不慎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消费者若是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买到问题产品,同样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一旦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除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标称“绿色食品”的,其价格一般比同类普通产品高出1~2倍;标称“有机食品”的,其价格一般比同类普通产品高出3~5倍。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介绍有机食品的安全系数最高。但实际上有不少产品是名不副实。记者昨天走访部分超市,发现食品外包装上的标志五花八门外,记者还看到,一家超市柜台上销售的广州某种植公司生产的系列有机农产品中,除了两种产品是厂家原包装外,其他的有机农产品,都装在一个个覆膜的塑料盘里。这些薄膜上贴着超市打印的标签,却找不到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消费者质疑,这些价格不菲的东西不是原装的“有机物”,为超市调包提供了可能,更何况,超市出售伪劣商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