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抢劫之后竟还邀事主聊Q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6: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叶辉丽 通讯员罗利鹏、胡国超)抢劫事主后竟然将自己的QQ号码告诉事主,还邀请事主一起上网聊天。近日,陈村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成功侦破了一起有点让人不可思议的特大抢劫案,将4名团伙成员一网打尽,缴获手表、项链等价值10多万元的赃物。

  10月30日,事主谢某到陈村派出所报案称,10月28日,其朋友黄某带领两男一女持

刀闯进她的出租屋,将她和室友张某捆绑起来,抢走手机、戒指、项链、电脑、手表以及银行存款等10多万元的财物。

  接到报案后,陈村派出所领导立即调集警力展开侦查,并根据事主提供的线索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锁定。11月3日,民警远赴增城市新塘镇将4名犯罪嫌疑人曾某、齐某、曹某、邓某先后抓获。

  经查证,犯罪嫌疑人齐某,曾化名黄某,于今年9月份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事主谢某。当时谢某帮忙介绍其到陈村一酒店工作。在和事主谢某交往的过程中,齐某见谢某比较有钱,就动了歪念,密谋对其进行抢劫。

  10月28日傍晚,齐某伙同曾某、曹某、邓某携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从增城来到陈村,由齐某将谢某从出租屋引开,另外3人则入屋将张某捆绑控制住,然后再由齐某将谢某带回出租屋进行捆绑。

  4人将2名受害人控制住后,随即对她们和出租屋进行大肆搜掠,共抢得现金、手机、项链、电脑、手表等财物一批,价值10多万元。4名犯罪嫌疑人还逼迫谢某讲出银行卡的密码后从其银行卡上取出存款8000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其中一嫌疑人曾某在抢劫过程中还不忘告诉事主自己的QQ号码,事后还邀请事主一起上网聊天,最终自投罗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