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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省公安厅督察”狂骗12万元昨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6: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林劲标)自称是“省公安厅督察”,实际是个大骗子,男子关某以能拿到军鞋订单为诱饵,疯狂骗取了12万多元,甚至连同居女友的钱都骗。

  昨天,禅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骗术一:订单为诱饵骗企业

  去年4月,被告关某对其表弟陈某(另案处理)称其是广东省公安厅驻佛山的督察,并向其出示了一张伪造的人民警察证件。关某以能拿到省公安厅军用皮鞋的订单为借口,叫陈某帮忙物色鞋厂的老板。

  之后,陈某先后向关某介绍了被害人唐某、凌某等人与其认识,关某便以能提供警用皮鞋订单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唐某、凌某等人的信任。

  关某抓住唐某急于获得该订单的心理,在交往的过程中分别于5月到7月份骗得价值4280元手机一部、价值4299元高清彩电一台、汽车维修费共2160元。

  骗术二:要谈生意先赌博

  同年6月1日,关某又以谈皮鞋生意为由约被害人凌某到佛山市张槎某酒店吃饭,其间,关某向凌某等提出,要想谈成生意,必须筹款10多万元与他一起赌博。

  凌某为了做成皮鞋生意,于当日下午筹款11万元,陪被告人关某及张某、黄某(均另案处理)在佛山市张槎路某酒店进行赌博。

  然而,凌某没想到的是,这单生意完全是骗局,关某等人骗取了他的现金人民币11万多元。

  劣迹:曾骗同居女友7.5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5月,关某认识了佛山本地人简某并与其同居。在同居期间,关某谎称要买车,骗去了简某7.5万元现金。关某对公诉机关此指控予以否认。

  判决理由

  禅城区法院经审理后指出,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关某诈骗简某7.5万元的事情,法院只认定是普通的民间借款,不认定为诈骗。

  禅城区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其他指控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被告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万多元,数额巨大,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关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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