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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养路费下月11日起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6: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少威)昨日,记者从东莞市公路管理局规费征稽所获悉,2007年度的公路养路费将自下月11日起开始征收。

  记者另外获悉,跟以往年度对比,明年的公路养路费费用缴纳将有以下两大调整:一是养路费的统缴期将由以往的1个多月延长至4个月,车主享受优惠的时间也因此延长了两个多月;二是在统缴期内缴费将不收滞纳金,车主可自由选择在春节前或者春节后缴费。

  此外,为方便车主缴费,东莞还增加了厚街、塘厦两个养路费的缴费网点。

  首次实行跨春节缴费

  据悉,2007年的养路费将从12月11日开始征收,统缴期延长至4个月,即12月11日至2007年4月10日,比往年增了两个多月。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往年的养路费统缴期为本年年底开始至次年年初结束,时间约为1个多月,都在春节前缴完。同时,由于如果在缴费期内缴费车主可享受免收两个月养路费的优惠待遇,导致很多车主集中在统缴期期间缴纳,这样一来不但导致车主排队时间增长,而且也增加了征稽人员的工作强度。

  此外由于统缴时间安排在春节之前,这是一年内工作较繁忙的时段,车主为排队缴费也耽误了不少事情。正是考虑到这些不便,所以延长了明年路费统缴的时间使之跨2007年春节,车主既可在节前缴也可在节后缴。

  缴费期内不收滞纳金

  记者获悉,除了延长统缴时间外,明年的一大变化也将给车主带来便利,因为在统一缴期内即使逾期未缴费,也不会收取养路费滞纳金。

  征稽所负责人举例解释说,如果车主在2007年3月才去缴纳养路费,那么2007年1月和2月的费用都拖延了,按以往的规定,不但要补缴这两个月的养路费,还要交滞纳金,但是按照新规定,只要在明年的4月10日前即统缴期缴养路费的,都不需要交滞纳金。

  新增两个缴费网点

  记者还获悉,除了东城主山上三杞村的规费征稽点和万江、常平、樟木头、虎门分所这5个缴费网点外,日前又增加了厚街和塘厦分所两个网点,厚街、沙田、塘厦、凤岗等镇区的车主缴费将更加方便。

  目前车主可在每月的25日至月底到这两个分所缴费,其他时间窗口暂不开放,统缴期开始后将每天开放。厚街分所的地址是厚沙大道涌口加油站后面,塘厦分所位于龙背岭村委会旁。

  此外征稽所负责人还表示,车主缴纳养路费已经停止使用现金缴纳,将全部按规定刷卡缴费,拥有工行、农行、建行账户的车主也可在缴费时使用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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