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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大群众了解监督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靳曼)昨日,省委宣传部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各新闻单位负责人通气会,通报有关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有关问题。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林涛在讲话中说,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使这部法律很好地贯彻实施,当前,要就监督法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法。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任贤良就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要求:要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监督法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精神,这是做好监督法宣传的前提;在宣传中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好监督法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同时,要在宣传报道中注意把握一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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