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绍红:人民满意的“女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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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13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杨昌友 共产党员、辰溪县锦滨乡司法所所长余绍红,扎根基层司法工作15年。今年,她被评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受到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等国家十二部委的联合表彰。 1991年,大学毕业的余绍红分配到辰溪县田湾镇司法所工作。从那以后,她先后在辰溪县的3个乡镇司法所工作。15年来,她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多起,把30多人从犯罪边缘拉了回来,使40多人打消了自杀的念头,促成200多对反目成仇的邻里握手言和,劝和12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还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50多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20多万元。她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人身伤害纠纷定点医疗制度、学生安全管理协议、纠纷预防承诺书、学生和家长联动式普法等4项创新举措,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已在全省推广。 2004年以来,她还先后被评为“湖南省十佳政法干警”、“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她所在的锦滨乡司法所也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