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保姆上床”背后的子女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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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41 长江商报 |
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的行业,可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这种“同床保姆”收入可观,最高月薪达2000余元。(11月6日《三秦都市报》) 保姆原本就是帮助主人家料理家务的,不料如今却把活儿带上床了。这种“保姆上床”当然不否认是卖淫嫖娼的变种,一些人慑于直接卖淫嫖娼被查处的风险,将 之以“保姆”名义打扮一番,然后从后门悄悄进屋。不过我们不能忽略,报道中的“上床保姆”多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妇女,年龄都在35岁以上,试想,哪个年轻男人或者有钱的主儿会包这样的“二奶”?真正消费“上床保姆”的大多数是老年孤寡男人。人老了,要有人帮忙干活,一起唠嗑,甚至也有性的要求,这本份属正常,找个伴也是孤寡老人的权利。现在的问题是,孤寡老人找老伴,子女却往往不答应,理由不外乎利益之争。一个娶进门的合法老伴,现在和今后都要跟子女争财产,哪个子女又乐意让一个“外人”来分享本可多得的遗产呢? 子女越位干扰,老人的正常需求得不到满足,那么,“上床保姆”当然会趁虚而入。这种“上床保姆”既可以帮老人干活和陪老人唠嗑还可以满足老人的性需求,并且也不参加家产分配,老人高兴聘请,子女乐得双手赞成,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供需两旺,顺带就将中介市场也带火了。 许多人义愤填膺地说要加强监管,要取缔“上床保姆”,不过,如果“上床保姆”与孤寡老人都是单身的话,恐怕硬套上道德的大帽子也有违人性,在“以人为本”的社会,我们也要考虑到这些孤寡老人的正常需求。因此,深挖其社会根源,让子女尊重老人的权利,少做越位的事情,让老人能自由地找个老伴过日子,如此则“上床保姆”想进门也难了。 杨涛(江西赣州检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