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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逃逸“封口费”不足事情败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42 长江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杨义杰 记者 孙明)武汉一男子在荆门撞死人后逃逸,回武汉后遭到目击者敲诈,结果在付出4.7万元“封口费”后仍被警方抓获。日前,武汉蔡甸人欧阳某被荆门市东宝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8岁的武汉个体司机欧阳某以一辆红色吉利轿车从事出租业务。2005年5月24日,因受人雇请,欧阳某和另外两人一起到荆门办事。当日21时40分许,车子行至207国道杨家桥

转盘以北不远处,欧阳某将一横过马路的六旬老人撞死。稍作停顿后,欧阳某加速逃离现场,此过程均被另一辆车上同行的两人看到。回武汉后,那两人乘机敲诈欧阳某8万元“封口费”,欧阳某两次共支付4.7万元后仍不能满足对方。敲诈者再次上门时,双方发生争吵,争吵内容抖出了欧阳某当初肇事逃逸的情况。欧阳某的邻居听到后,当即向警方报警。荆门警方得到武汉警方通报后赶至武汉,将欧阳某抓获。两名敲诈者也由武汉警方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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