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商所多收的钱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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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5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 宋亮亮)11月4日,本报第3版刊出《新村工商所免费告示牌收费也分等》一文,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省工商局的高度重视。11月6日,陵水县新村镇的多名工商户向本报反映,如今工商所已经将他们上交的钱退还。 陵水县新村镇的个体工商户卢先生等人对记者说,当初工商所给他们发“12315告示牌”的时候,让他们每人交纳40元钱,他们当时就很不情愿,但是没有办法还是把钱交上了 。经本报报道后,工商所立即派工作人员把钱归还给他们。拿着被退还的40元钱,卢先生专门打来电话:“感谢《南国都市报》,帮我们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