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评选百名“农民工劳动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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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07 新华网 |
新华网哈尔滨11月6日电(记者李勇)记者从哈尔滨市总工会获悉,从11月6日到12月20日,哈尔滨市在全市范围内评选百名“农民工劳动模范”。 据悉,这次“农民工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一线的农民工为重点,向生产技术骨干倾斜。推荐方式是以农民工所在企业(单位)、社区为基础进行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哈尔滨市加工制造、批发零售、餐饮、商贸、居民服 务、建筑等行业从业农民工。当选的农民工可享受一些特别待遇:在人大、政协换届时,作为代表、委员的候选人;各级工会、农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为他们就业、培训、职级评定和社会保障等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提供必要补贴;对取得城镇户口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小额贷款政策;对生活困难的优先帮扶救助;对有落户愿望的本人及配偶、符合相关政策的子女,公安部门可为他们办理相关户籍;对申请租住农民工公寓的,市房产部门优先办理入住手续。(完) |